疫情期间,乞丐去了哪里了呢?

其实我国很早之前就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制定了一整套的救助方法,目前施行的是民政部于2003年出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该管理办法,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向救助站求助。救助站会根据需求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同时规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

而救助的最终任务,是送返原籍。

目前,民政部正在推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

但是,面对目前严峻的疫情形势,该救助办法明显存在不足。

所以,2月14号的时候,民政部根据疫情期的特殊情况发布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指南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求助接待、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及卫生防护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三条:

1. 救助期限放宽到14天,受助期满后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继续延长救助期限。2. 暂停送返。3. 协同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对没有固定住所且不愿进站受助的,提供口罩、衣物等防护物资。

为什么这三条最重要呢?

第一,按照之前的办法,救助站主要负责被动救助,也就是乞讨人员上站求助时才会给予救助,现在加强了街头救助,成了主动救助,这对于很多不知道救助站的流浪人员非常关键。

第二,以前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现在基本上相当于只要疫情还没控制,就可以一直接受救助。

第三,流浪人员救助的最终目的还是遣返(送返),如果不暂停送返,难免有些地方机构为缓解自身压力在疫情期遣返流浪人员,这无形中反而增加了感染风险。

所以,流浪人员的基本生活和防护安全得到了全面的保障。

从1月20日钟南山院士发声“新型肺炎存在人传人现象”到《工作指南》发布,历时25天,实在说不上反应及时。

但这一次,国家比普通民众更早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迅速采取了措施,已属不易。希望大家能辩证看待。

在伟大祖国的庇护下,中华儿女,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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