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将储户要存进银行卡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巨额存款,涉及是否应该归还的法律问题)

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巨额存款,涉及是否应该归还的法律问题

“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种做法造成了很多人对银行的反感。不过现在在银行柜台上,这种提示已经不多了。更多的是常见于一些超市柜台或者商店中。

其实,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将储户存入银行卡的1000元打成100万元,一般情况会立马发现。毕竟涉及到银行金额权限的问题,会进行逐笔审查。而且银行一日三对账,基本上当天就会发现。银行会通过预留的电话立马联系到当事人。

当事人如果教科书式的耍赖,你打错了就是我的。这有可能涉及到民法中的不当得利了。

《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银行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这肯定会胜诉的,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有人会想,我可不可以拿着100万去放贷?或者存其他银行挣利息呢?等着法院判决,然后执行就行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所以,可谓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工作人员点错钱,确实应当承担工作失误责任。但是也就扣发个奖金什么的,损失可能几百几千元。如果将100元打成1000元,工作人员可能会吃亏自己补上。如果金额超出工作人员承受的限度,当然会必须要公事公办了。当然可能也会影响到银行网点的利益,不过100万元实在是金额太大了,任何人和网点都不可能主动承担下来。所以设法解决,甚至要走民事诉讼程序。

往严重了讲,不当得利甚至会触犯刑法。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表述就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可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也是依照侵占罪处理。

所以,走法律程序很麻烦,但是当我们的不当得利达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肯定也不得不走了。如题目中所说的1000元打成100万元肯定是必须要归还的。

银行权利优先于储户,公平正义难觅

“离柜该不负责”只是对储户吗?如果给储户少了钱,就概不负责了?扯淡的规定,社会,还有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牢骚发完了,该说正题。

如果储户不配合银行改正银行原因出现的问题,面临的将是银行对你的起诉:理由为不当得利。银行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并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视频、审计、证人等相关证据,以不当得利案由,要求法院对你作出退换的判决。

当然,如果法院判决后,你仍然不执行配合退回,接下来必定是强制执行,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钱就回到了银行。

但是,看银行柜台上那个警示牌:离柜该不负责,此时真的成了“霸王扯淡牌了”,侮辱了公平正义,也是银行“婊子牌坊”集一身的“丑恶嘴脸”。

如果你到银行取钱少了5000元,恐怕想“找回来太难了”,那句“离柜该不负责”就立即生效,让你自己“自认倒霉”的感受。

你就是你自己,人家是银行,有理没理都有理。你就不一样了,有理没理都没理。这是现实,别期待公平正义,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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