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事设施后果很严重!

军事设施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破坏军事设施涉嫌违法

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01

案情简介

周某系某公园管理处保安员,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庄某(另案处理)等人破坏武警某部队边防军事通信设施。周某应庄某的要求事先为其准备保安员制服,一日凌晨,周某开电瓶车载着庄某,领着骑自行车的另一名男子沿着深圳面向香港一侧的海边作案,每到一处武警使用的军用视频监控点,由庄某负责将武警部队用于某片区沿线高清监控传输和通信传输用途的军事通信光缆剪断,并故意用胶布缠绕断点,周某和另一男子负责在一旁望风,共将八处军事通信光缆恶意剪断,造成武警广东某部队其19个监控镜头无法正常使用,并造成粤港边界某临海段监控盲区近7天。

经鉴定,被破坏的军事通信光缆线损失价值人民币14922元。

02

法院审理

军用通信,即军队为实施指挥、运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进行的信息传递,它是保障军队指挥的基本手段,如无线电通信、有线电通信、光通信、运动通信、简易信号通信等。周某无视国家法律,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因具有认罪态度好、从犯的从轻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03

南山法院蛇口法庭

一级法官

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包括训练场、军用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军队为执行任务必需设置的临时设施等。破坏军事设施不但使部队遭受财产损失,更对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造成威胁。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在2021年6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

鹏法君提醒:保守军事设施,人人有责,切勿为蝇头小利,蓄意破坏军事设施。

04

法条链接

向上滑动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四十二条 国家保护国防资产不受侵害,保障国防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损害和侵占国防资产。未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构批准,国防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不得改变国防资产用于国防的目的。国防资产中的技术成果,在坚持国防优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其他用途。

……

来源:南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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