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出嫁了户口在娘家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吗)

首先,农村妇女具备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利

宅基地是国家给予村民生活居住的福利用地,村民可以无偿免费使用。只有本村农村户口才有权申请宅基地,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自然还属于本集体经济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之规定:妇女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其次,申请宅基地建房不能违背“一户一宅”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又实行“一户一宅”,即家庭户口簿上全部成员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下面,我们就具体讨论该案例。

⑴姑娘出嫁后和父母同属一个家庭户

这在农村属于普遍现象,我们村出嫁女的户口大多都和父母在一起的。这种情况下,由于父母已经建房,家里有一院宅基地了。出嫁女要想再去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盖房,明显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根本不会被村委会和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⑵姑娘出嫁后和父母分户,建立单独户

这种现象在农村并不稀奇,西安高新区兴隆、五星和细柳等街道就发现多起这样的事例。办理合法分户后,出嫁女在村里就有了单独户,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由于农村存在“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的歧视思想,大多数情况下,此类出嫁女申请宅基地也很难成功。

再次,出嫁女分户建房难,大多被合户处理

村委会比较开明或者村里宅基地比较富裕,出嫁女或许可以在村里申请到宅基地并建造房屋。但是按照土政策最终都会被并户处理。如近期长安区南北雷、赤阑桥村和西安高新区托管街道所属村庄,在整村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都是按照如下办法处理出嫁女所建造的宅基地和房屋的:

①户籍关系显示只有一个女儿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

②户籍关系显示只有一子一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

③户籍关系显示有一子多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

④户籍关系显示只有双女或多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

虽然上述做法从法理上可能说不通,但考虑到广大农村的传统风俗和复杂情况,按照“民事民管”和“村民自治”的原则,在法理大框架进行如此处理,笔者认为是非常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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