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电动车可上路但不实用,怎么解决?(新国标电动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新国标电动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虽然新国标在有些人看来,确实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已然如期实施了。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你接受也好,不理解也罢又能怎么样呢?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都得按新国标执行,否则将面临处罚。对那些以电动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人来说,要理性看待这个问题,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怎么办才能让自己手上的电动车用的尽量久。这才是最现实的想法,抱怨和发牢骚起不到任何作用。站在使用者角度来看,新国标电动车不实用的地方有三点:

第一,最高车速25km/h,这个速度有点低了,如果自行车蹬快点,可能比它都快。试想当你骑着电动自行车,被别人骑着自行车轻松给超了,你将会何等尴尬!比自行车还慢的电动自行车,还会有多少人愿意掏钱购买?在快节奏的今天,这种超低速电动车不符合大众需求,也注定是没有市场的。第二,必须有脚踏骑行能力,也就是说必须要有脚蹬子。这更是一个鸡肋般的存在,有电的时候我用不到,没电的时候我蹬不动,那我要它还有啥用?连装饰作用都起不到,装上脚蹬子后整车反而显得更难看。难不成只是为了容易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让交警叔叔老远就知道该不该查。第三,续航能力不行。买电动车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它的续航能力怎么样,谁也不想因为没电被扔半路上。新国标电动车跑不远是个大问题,整车质量有所增加,电瓶容量却有所减小,共同导致了它的续航能力不行。尤其是对快递外卖行业来说,这种电动车根本没法用。正是由于电动车存在的交通乱象,催生了新国标的出台,但新国标貌似没找到电动车问题的症结所在,药不对症。导致新国标电动车可上路但不实用,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对已购的超标电动车,不能立马一禁了之,该挂临牌的挂临牌,设置一定过渡期,把使用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第二,对快递外卖行业,公司从电动车厂家专门定制符合行业特点的新国标电动车,统一挂牌配车。第三,对电动车使用者,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与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养成骑车遵守交规的好习惯,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难题。

新国标电动车要求超标车限速降低,但实用性和续航能力仍保留

新国标电动车实用性并没有明显打折扣,续航、载人功能仍有保留。

全新国标电动车与前期超标车辆的区别主要在于最高限速的降低,其他方面可以说并不需要大改,看一看新规要求:

1、整车重量需≤55kg,目前简易款的电动车实际就在50公里左右的范围内,所以重量限制并不会明显改变目前车辆的形态,车身刚性不会打折。

2、车体宽度需≤45cm,车辆最大宽度在把手位置,驾驶座和后排载人座位也远远达不到这一宽度,所骑行舒适体现也不会降低。

3、鞍座长度小于等于35cm但宽度没有限制,一张标准A4纸的长度为29.7cm,可以想象符合条件的坐垫也并不会不舒适,后排载人座椅没有要求同样不影响。

4、必须有脚踏板功能,有脚踏板的电动车在早期是很多的,只是随着电池容量的加大以及车辆逐渐加重脚踏板已经不实用了,所以后期逐渐被取消。不过回到电动车早期的形态后,脚踏板可以再次发挥作用,而且并不会成为障碍。

以上四个标准的限制范围并不非常严格,对于车辆制造商而言可以在现有车辆上改进升级,在限定范围内仍可以做出与现有车辆相同舒适体验的电动车,那么重点看一看时速和续航。

新国标电动车限速要求不得超过25km/h,这一速度看似不高但也只是多年来“欢乐表”造成的错觉。曾经超标的轻型电动车(量产车)几乎没有哪台能达到这一时速,踏板式电摩表显时速能达到45~60km之间但也远达不到,所谓的欢乐表只是让用车人感觉车速很快而计算出的假数据。

用GSP实测过的电动车,电摩表显时速50km实际时速低于40km/h,轻型电动车大部分不提供时速表但最高平均时速仅在20km/h左右,但为什么感觉会这么快呢?

原因在于车辆本身很轻,摩托车爱好者应该深有体会,以120km/h的时速在高速驾驶并不会感觉很快,而已同样的车速骑行摩托车会感觉快要起飞,尤其是某些非巡航车或ADV的轻车,。迎面的风阻、体积的差异会造成心里暗示,所以时速20km的情形电动车实际感觉已经不慢了。

而在新标实施之前车辆制造商会使用欢乐表,但在新标之后车企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提供最高车速,所以实际用车过程中并不会降低通勤效率;当然那电动车当做摩托车使用的话一定会降低,但还有可以登记上牌的电摩选择,这类车客观的说已经是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管制是应该的。

蓄电池电压要求≤48V,车辆维持在55公斤左右使用12V·20Ah的铅酸电池续航会和现在相同,组成48v后容量仍在0.96kw左右,如能使用一些轻量化材料续航反而能上升一些,所以续航也不是问题。

那么新国标电动车实际只是要求现有的轻型车辆稍微改型、增加脚踏板,使用功能没有区别;制定出新国标的目的是区分超标车,超标车即使用欢乐表车速达到了轻便摩托车的水平,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高于电动自行车是潜在的风险、在机动车道行驶因没有路权也不会有人主动避让,使用这类车的用户多为外卖小哥,为利益忽视交规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数不胜数。

所以只能制定出新标准让轻型车能继续使用,让电摩成为机动车去上牌合法用车,而且制造商如想要让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也会对车速、制动系统等核心部件全面升级,对于需要使用电摩的用户而言虽然要考证和上牌,但也获得了质量达标机动车标准的车。

换个角度看问题的话新国标还是有一定意义的,扪心自问自己在骑行电动车时有没有过违章行为,每个人有一次的话2.5亿台电动车就是2.5亿次,不管理的话交通环境还能再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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