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公司未经我的允许,私自给我把18元的套餐改成了58元的,我可以维权吗?(移动公司私自改套餐涉嫌违约,可以维权和要求赔偿。)

移动公司私自改套餐涉嫌违约,可以维权和要求赔偿。

移动公司没有经过你的允许,私自把你18元的套餐改成了58元的,你可以维权,而且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的做法和经验,正确投诉绝对可以成功的。

我是上岸的你,很高兴能回答你这个问题,下面我就你提出的这个问题说说我的经验和观点。

我给你说一个我真实的事情。在今年的7月份,我发现我父亲的移动手机号码有乱扣费,我查询了一下他这个消费明细账单,开通了一个彩铃业务和一个村网业务。彩铃业务,每个月5元,村网业务每月3元,这样下来的话就每个月多收8块钱。

而他的这两个业务,开通已经五年多时间了。算下来的话,就这几年已经扣除了将近500块钱,我跟父亲确认之后,这两项业务都不是他自己开通的。我就先打10086去咨询,他们说的确有这两项业务,但是,开通时间比较久了,他们需要去查,当时开通办理的是哪个营业厅?谁的工号去办理的?

我要求加急处理,他们给我回复查询到了是哪个营业厅办理的,而且调出来当时办理业务的客户确认书,上面的签字都不是我父亲本人签的,也就是说我父亲本人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开通的。我先投诉到10086,然后越级投诉到省分公司10086,紧接着我投诉到了工信部,最后我再投诉到了10080。我提出的处理要求是,把这两项业务给我取消,并且把这五年多时间的这些费用退还回来。

刚开始移动公司是不同意退的,只是说把这个业务取消就可以了。那我肯定不行啊,据我所知,移动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时,像这样的费用的话,移动公司是双倍返还赔偿的。我当时的要求就是3倍到10倍的赔偿,因为他们的态度问题,把我惹毛了,我坚决要求他们十倍给我赔偿。

最后经过一个多月时间协商,他们给我赔偿来了3三倍的话费,也就是说给我赔偿来了近1500块钱的话费。但是赔偿来的这个话费是以“增补”的方式给我赔偿的,是在增补账户里面。

下面我具体给你分享一下我处理这个事情的一个流程和技巧

你这个是由18元给你升到58元,那么每个月多出了40块钱,你自己是不需要的,你也没有同意转。我不知道你这个转了多长时间了,你根据你升高的时间的长短,你去算一下,每个月40块钱,总共多扣去了你多少钱?你先打10086投诉,要求他们把58元套餐给你降回18元套餐,然后把升高后产生的费用给你退回来。

如果你第一次投诉给10086,他们给你不处理不解决的话,你可以选择越级投诉。在拨打10086前面加你所在省会城市的区号,然后越级投诉给他们或者投诉到总经理热线那里,你还可以拨打中国移动客户服务质量监督热线:10080来投诉,让他们加急给你处理,并且给你赔偿道歉,3到10倍的赔偿。

如果说你越级投诉了之后,移动公司电话给你解释这个问题,叫你让步,我的建议是绝不让步,必须按照你提出的要求来解决。你给他说,18升到58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怎么不知道给我打电话呢?私自升高用户套餐涉嫌合同欺诈和涉嫌违约了,你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法院起诉他们。一定要坚持下去,让他们给你赔偿,不赔偿,不转回套餐的话,你就去媒体曝光。

最后总结:不管是移动,电信还是联通,都会钻这个空子,都会洪水摸鱼。那么当我们遇到这样的一种问题,比如说给我们开通一些增值业务,彩铃或者加集团,或者给你开通校讯通之类的业务,当你发现的时候,你完全可以去通过投诉举报来进行维权的。

以上就是我根据自己真实经验,对你这个问题的一些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运营商滥用权利损害用户利益,如何维权?》

这种情况确实是让人气愤的,为了创收,损害用户的利益。在早些年,运营商经常会悄悄开通一些莫名其妙的业务,每个业务几块钱那种,虽然看起来钱不多,但是常年累月的算下来,可就不小了。

有时候搞个什么交话费送话费的业务,也必须捆绑开通某项业务,然后也是一个月几块钱,然后这几块钱是返还的,但一般是半年到一年,到期后不返了,但业务费还在继续收,很多人又不知道从哪里取消,甚至都不知道从哪里查询到底自己底了多少种业务,只是觉得反正总的话费差不多就没管了。

不过近些年来,监管明显加强了,未经用户允许直接改套餐的情况一般还是不会发生,毕竟每个月用户都会收到短信,上面会显示自己的套餐使用情况,这样随意更改,用户投诉,是要被处罚的。

18元的套餐被改成了58元的,很有可能是这样产生的:

移动的客服经常会打电话推销业务,比如向18元套餐的用户推销58元套餐,向58元套餐的用户推销98元套餐......客服推销的时候一般是会说,你被邀请参与体验58元的4G套餐,流量更多,通话时长更多,而且每月返还40元,实际还是每月只需要18元。

用户觉得那敢情好,18元可以使用58元的套餐,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大坑,这是返40元一般只返三个月或者半年,在这期间,确实缴了58元后次月会返还40元,实际只花了18元,但是到期后就不返钱了,而套餐已经早就被修改为58元,如果用户账户中的余额较多,也没注意关注的话,就会每月扣款58元而不再返钱。

结果就出现了自己并没有申请58元套餐却变了套餐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情况的话,还真的说不清理,因为当初在移动客服打电话的时候,自己已经糊里糊涂的答应了变更套,以为每月18元享受58元套餐,如果享受期结束了,那还是18元套餐。

如果是因为这样变更的套餐,那很难维权,只能说自己发现之后,如果真的用不了58元套餐的话,通过客服电话办理套餐更改业务,改为18元的套餐,一般次月生效。

但是假如真的自己没接到过这样的电话,也从来没有申请过套餐变更,运营商在没有自己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更改套餐的话,肯定是违规的,可以维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加大消费欺诈赔偿”有关条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我们可以让移动公司把套餐改回来,并退回所有多扣的话费并按相关法规进行赔偿,运营商不同意,可以投诉到工信部。现在已经可以正式携号转网,如果运营商未经同意擅自更改用户套餐是大忌,这样会造成用户带着号码转投竞争对手,想必现在运营商也不敢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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