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婚前性行为?

性生活应该是夫妻之间传播爱的讯息的一种手段,是男女双方爱情的升华,是人们满足生理和心理需要以及繁衍后代需要的必要途径。人们在和谐的夫妻性生活中享受了极大的乐趣,这是健康的,正常的,必要的,它是夫妻双方的权利,为社会制度所认可,为道德和法律所保护。但是,如果把这事放在婚前做了,就是错误的了。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时代,对婚前性行为从来就是抱着一种不赞成和反对态度的。这不是由于我们的社会观念和性观念受封建文化的影响很深,也不是因为仅强调道德而不重视感情,而是因为婚前性行为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都是十分有害的,婚前性行为的禁果很少不是苦涩的,行为双方为了一时之快可能不得不承受终身的苦楚。可是,近年来,婚前性行为之风还是越刮越烈。很多人根本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有些男女总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大家双方自愿发生的,这是爱情驱动的,是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社会不应该干涉。这种认识当然是不对的。人不仅有感情,而且还有理智;不仅有本能,而且还有自我控制;性行为不仅有其自然属性,而且其还具有社会属性。两个人如果光图一时之快,不顾其他一切,能行吗?“爱情不能单从动物的性吸引中培养出来。爱情的爱的力量只在人类的非性欲的爱情素养中存在。”正是这种“非性欲的爱情素养”使人们的性行为要符合正确的社会规范,不能仅凭自己的原始感觉随心所欲的乱来;也正是由于这种“非性欲的爱情素养”决定了真正的爱情不是激情,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逝,也不会随着配偶容颜的衰老而淡漠。

婚前性行为的严重不良后果:

1、严重损害身心健康

发生婚前性行为,男女双方所产生的欢乐并不是真正的欢乐,因为这种事情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被认为是不正当,不名誉的事情,所以只能偷偷地发生,就好象是小偷一样,偷东西时提心吊胆地怕被人捉住。因此,婚前性行为常常在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进行,一方面,双方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偷偷地品尝“禁果”;另一方面,在性生活过程中和在这以后有害怕怀孕,担心暴露,这就使许多人在婚前性行为的快感中搀杂了性负罪的成分,后者有时甚至占有主要地位,女方在这方面的心理负担尤为突出。而心理学家指出这种性负罪感会使爱的热情大为降低,甚至形成条件反射使性生活只能在紧张和不安的气氛中进行。性负罪感和悔恨情绪还会使人产生性心理变态:如女子厌恶男子,厌恶过性生活,而造成性欲减退,性敏感度降低和性冷淡,性厌恶等。调查发现,有27.3%的人性交后怕怀孕,21.3%的很懊悔,21%的惧怕败坏名誉。在接受人流手术时,怕手术痛苦者48.4%,不敢告诉家长者17.3%,不在乎者13%,手术后怕产生后遗症的62.3%,怕失恋后不易再找对象的20.7%,无所谓者17%。

2、可能造成受孕的严重后果

男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怀孕,生育。由于婚前性关系不是合法的关系,所以其孩子也没有合法地位,这会给男女双方带来很大的痛苦和生活上很大的困难。如果女方进行人工流产,会影响工作,学习而且不利于身体健康。有些由于发生婚前性行为而致孕的女性,为了不想让人知道,偷偷摸摸地去进行人流 ,对健康影响很大甚至导致大出血。有的女性怕工作单位发现,不敢去医院流产,而去找江湖医生,在极不科学的情况下进行人流,有的生殖器官受到很大损害,有的甚至不幸送了命。有的还受到品行恶劣的江湖医生的污辱,因为这些坏家伙掌握了这些女性私自堕胎,羞于声张的心理特点,敢于为所欲为。引起许多并发症。另医学研究和临床资料表明,人流对女性可造成:月经量少、闭经、性冷淡、不孕,再次妊娠易导致流产、子宫内膜异位症、生殖器官炎症、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植入、子宫穿孔、产后大出血、甚至引起宫颈癌等。

3、在婚姻问题上造成左右为难的境地

A、女子如果在婚前失身了,往往会给婚姻这一终身大事带来阴影,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如果遇到一个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或是忘恩负义之徒,失身以后就被遗弃了,那就会吞咽很大的苦果,她以后总要另寻归宿,那么是不是让以后的男友或丈夫知道呢?不说吧,总觉得心虚,似乎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他的爱;说吧,谁知道他会怎么看呢?毕竟在社会生活中,豁达大度、思想开朗的男子毕竟不多,于是,恋爱婚姻又会告吹,即使不告吹,笼罩在夫妻关系中的这么一个疙瘩也许会使双方别扭一辈子。这在现实生活中,包括在这评论里都有很多证明。

B、那么,如果发生了婚前性行为,男方并没有遗弃女方呢?那也要在婚姻这一终身大事上冒很大风险。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发生的,等到头脑清醒过来以后,等到和男方交往一段时间以后,如果发现他并不是理想的配偶时,却是“生米煮成了熟饭”,不得不委曲求全、尽快成婚,这种婚姻能幸福吗?人在婚前择偶的机会不止一个,如果对一个男人草率地以身相许,那么以后再遇到理想的男子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自己的身边走过。而且,有的男子是有预谋地采取一半暴力,一半诱惑的方法和恋爱对象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如果和这样的男子共同生活一辈子,其后果是不堪想象的。

4、破坏了男女之间正常的爱情

有的女性朋友认为在婚前发生性关系会使双方的爱情更加巩固,这是大谬而不然的。即使双方都不是流氓或忘恩负义之徒,没有遗弃女方;即使对方是比较理想的意中人,没有什么重大缺陷,发生婚前性行为只会对双方的爱情巩固起负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男方会在这方面产生许多心理变化:例如,有的男子本来就缺乏性体验,认为两性关系很神秘,现在尝到滋味了,感到也不过如此,没意思,从而减少了对女方的兴趣。又如,本来男方很迁就女方,处处殷勤,奉如公主,但自从女方委身于男方以后会认为“自己已经是他的人了”,“已经非他莫属了”,于是对男方十分迁就,但越是这样,男方可能越是感到女方失去了她过去的光彩,不值钱了,最后可能感情破裂。再如,发生了婚前性行为以后,即使以后结婚了,有的男子反而对自己妻子的品德作风发生怀疑,认为你过去很容易地就和我发生性关系,那么证明你也许是个思想开放的女人,可能你婚后就能轻率地和别人发生关系。这样,反而会造成夫妻之间的猜疑和隔膜,影响到夫妻之间的和睦、团结。调查表明,性交后女方想报复男方的占10.7%,既悔恨又摆脱不掉男方的占21.3%,其缘概出于此;三是使男方对女方的猜疑开始萌生。恩格斯曾讲:“性爱是排他的”,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男子总希望女友只信任自己,对自己开放,一旦与之发生关系,便又开始猜疑女方,“她对别人是否也这样?”若女方过去已谈过几个对象,这种疑心就会加重,或导致中止恋爱关系,或婚后生活不和谐。

5、永远失去了新婚之夜的甜蜜

新婚之夜是迷人的。男女双方接受了亲友美好的祝福,其一切性行为不但合乎两个人感情发展的需要,遵循个人自然欲望,更被社会认可,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那个时候把你和他的灵和肉结合在一起,这是新鲜的、神秘的、永远也值得回忆的。有人说:“这是一个使人兴奋激动而又迷人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刻,一切关于男性和女性的最后一帷轻纱都将被揭开,一切神秘的关于男性和女性的传说都将被证实。唯其秘密,所以我们必须谨慎。以使新婚之夜的记忆永刻在相互心灵的丰碑中。神圣的新婚之夜也会极大地召唤男女双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他们明白自己在以后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将来建立一个稳定和谐家庭打下基础,这才是神圣“新婚之夜”最重要的使命。可是,对于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双方来说,“新婚之夜”已经永远丧失了。“生活在一起”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新鲜感和神秘感了。婚姻对他们来说已经程式化,甚至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而同居关系则为以后维护女方的正当权益埋下了祸根-----要知道,婚前同居可是你们自愿的,没人拿刀逼迫你,它也不会为社会认可,为法律所保护。如果你将来的正当利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只能对你们报以同情,却无法帮助你们。要知道,社会和法律认可并保护的是他的合法妻子。那些婚前性行为的男女偷偷摸摸,十分草率地撕去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层轻纱,但没有条件让你去仔细品尝爱的甜蜜。他们的性欲匆匆来又匆匆去,除了留给他们一些原始的刺激和沉重的负罪感以外,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一切怎么能和那朦胧的,温柔的,蒙着玫瑰色轻纱的新婚之夜相比呢?他们实在是把应该加倍珍惜的东西给玷污了。

6、会引起许多矛盾和纠纷

由于婚前性行为可能造成遗弃,未婚先孕,丢脸,怨恨,报复,暴露马脚,受到惩罚等许多后果,这常常会引起某些意外事故。如有个女孩被“始乱终弃”以后,和另个青年结了婚,婚后由于内疚就向自己丈夫述说自己“受骗失身”的遭遇,年轻气盛的丈夫怒不可遏,于是就带上兄弟找那个人算帐,在争执中刺死了那个男子,犯了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而那个女子又得面临新一轮痛苦;还有个思想开放的男青年,使一个女子未婚怀孕以后。怕事情败露,又怕承担责任于己不利,就下毒手把女方杀害,沉尸河底,后来当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即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同样有个女孩,在其18岁时就和一个男子同居,在其22岁并怀孕以后才知道她的男友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和另一个女人结了婚,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不但如此她还赌气不听劝告坚持生下那个孩子,并还幻想和男友重温旧梦。要知道,她自己都没工作,以后拿什么去抚养自己,承担一个作母亲的责任,以后不又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有个女孩由于和男方草率发生了性关系后,又被男友告之分手,悲愤交加的她,心存报复,于是在最后和男友发生完关系曾其熟睡之际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将对方阉割,然后服下大量安眠药并打开煤气试图和陷入昏迷状态的男方一起殉情。虽然事后被人发现而获救,但却落下一方脑瘫成为植物人,一方终生残疾无法生育,给双方家庭和社会造成痛苦和严重负担的恶果。。。。。。。。这些都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发生的案例,由此可见,婚前性行为等不负责任的性行为会引起多么严重的后果,它是一种性错误,但在一定条件下,它就会导致犯罪,罪与错往往是息息相关的。“爱到浓时方生恨,恨到烈时方显狠”,有些人因感情问题犯罪时她也是不由自主的,真到了犯罪了以后再去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婚前性行为它不单单是个人的事情,它还有可能成为社会问题,那种认为这是个人私事的想法,是很不正确的。

关于婚前性行为的不同性价值观立场 在社会中存在多种立场和观点

社会生活有许多问题,如何看待都取决于角度、层面和立场,没有什么一概而论。关于婚前性行为也是一样。

如何看待婚前性行为首先就取决于基于怎样的性价值观立场。从传统、保守的性价值观立场,婚前性行为至少是不妥的,性应该留到两个人结婚之后。从传统的男权视角,女性应该恪守性道德(女德),并且女性的价值与贞操高度相关,应该把贞操留给自己未来的丈夫,如果在婚前失贞,就会失去婚姻价值,变得“不值钱”了,因此婚前性行为女方是吃亏的。

中国社会持有或接受类似传统、保守和男权的性价值观立场的人群大有人在。像西安的部分高校在近年就曾组织过女生“婚前守贞”宣誓承诺的活动,向自己、家人以及未来的丈夫承诺,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也不在婚后与丈夫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

注意,只有女生宣誓承诺,没有男生什么事。西安高校为什么这么做?其秉持的性价值观立场就是传统、保守、男权,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对女性的伤害,他们组织女生“婚前守贞”宣誓承诺,出发点自以为是为女生好。

但是,如果是从现代、自由的性价值观立场,成人之间的性行为是个体的权利,只要两个人你情我愿,他人无权置喙。从女权主义的视角,两性平等、平权、同格,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性行为是平等的,不存在谁亏欠谁的问题。

中国社会持有和接受类似性价值观立场的人群也不在少数,特别在80、90后人群中占据主流。客观而言,婚前性行为在现在社会语境下具有普遍性,像影响力巨大的综艺辩论节目《奇葩说》就曾公开辩论过“如果对方拒绝婚前啪啪啪,要不要分手”这样的议题,将拒绝婚前性行为作为分手的一个重要因素来看待。

无论持怎样的性价值观立场,都不意味着对错,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传统保守男权的性价值观立场就是对的,现代自由两性平等的性价值观立场就是错的;也不应该认为哪一种更好,现代自由平等的性价值观立场就好,传统保守男权的性价值观立场就Low。每个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性价值观立场,无论是源于社会化过程中家庭、社群的熏陶影响,还是与生俱来的天性差别。

所以,无论持怎样的性价值观立场,适宜的做法是:

1、接受现时代是性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现实,不要高估自己选择立场的道德程度,尊重不同的性价值观立场。

2、求诸己,而不必施于人。恪守自己选择的性价值观,不要违背自己的性价值观和道德信念行为,也不要用自己恪守的性价值观和道德信念来诋毁、指责与自己坚持不同的他人。

3、即使是恋爱伴侣,也不要把自己的性价值观立场强加给对方,性价值观差异太大难以弥合,最好的方式是分开各自寻找适合自己并性价值观一致的新伴侣。

总之,如果你认同并恪守传统保守男权的性价值观,那就婚前守贞,不要动摇,也不要指责享受婚前性欢愉的他人,更不要因为自己软弱没守住就赖上别人。

反之,如果你认同并选择现代自由两性平等的性价值观,那就在私密空间低调尽情享受婚前性欢愉,不要去招惹恪守传统保守男权性价值观的他人,不要试图说服他人跟自己一样,不要久居传统保守男权性价值观为主流的社群、城市及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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