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商户把1斤土豆卖到6元,被罚10万,是不是有点太重了?(商家哄抬物价被严惩,维护和谐社会)
商家哄抬物价被严惩,维护和谐社会
1斤土豆卖6块钱,我们山西本地才卖1块左右,发国难财的人必须严惩。每个国人都会支持。
在北京,本来土豆的进价为1.3元每斤。在疫情发生之后随着蔬菜进口的减少。有一些不法商家就借机抬高物价,大赚一笔。本来可以卖两元的土豆,他们却抬高到六元每斤。这使市场监管局非常生气,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因为他们涉嫌哄抬价格,对其处罚人民币10万元。
有些人认为监管局处罚的有点,过于严重。进价1.5元的土豆卖到三四块钱比较正常。他们抬高到六元也不至于被惩罚10万块钱。有很多人为其抱打不平,认为处罚的过于严重。但是如今处于一个法制社会,监管局也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合理合据,我们必须支持。
疫情当前每个人都应该献出一份力量,近期微薄之力共同维护和谐社会。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都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作为商户我们不应该哄抬物价。反而应该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满足人民的日常生活。我们共同维护这个和谐社会,早日战胜疫情。这才是商户应该做的,要想让生意做得长久,必须把顾客当成上帝,时时刻刻为顾客服务,不应该借机哄台物价大挣一笔,这样的商家注定不会成功,这样的菜店注定没人光顾。
在一月份疫情发生之后,很多卖口罩的商家认为商机来了,间接哄台口罩价格。有大量的参商将被处置,现在随着菜价的上涨,有些人又故意哄抬菜价,借机大挣一笔。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完全不能手软,必须依靠法律对其进行严惩。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之所以对他们进行处理,就是因为有群众进行举报。举报的菜市场名叫日易晶盛菜市场。菜市场内有一个卖菜的个体户,故意哄抬物价。经过监管部门实地调查,设是个体户郭某某在6月10日以1.3元的每斤的价格购入了1100斤土豆。然后故意哄抬物价。在6月15日之前。它4斤土豆售价五块钱。但是到了6月15日,随着北京疫情的严重,他故意提高到了6元/斤。
这种行为非常恶劣。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甚至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作为市场接管局,他们本身的职责就是稳定物价。所以对于此种行为必须严惩。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坚决不可取。作为一个商家必须诚信经营,时时刻刻心里装着老百姓。他们的宗旨应为顾客为上帝,为顾客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成功。
商户被罚款10万,网友争议是否过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触犯合理还是恶意抬价?
北京农贸市场一商户被罚款10万,我认为这个处罚有点严重,商户趁水摸鱼,发国难财不假,这种行为令人唾弃,但是商户是否也是有苦难言,整个农贸市场难道只有一家商户有土豆吗?
6月15,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民众举报,农贸市场一家商家恶意抬高物价,已经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商家郭某某被罚款10万元的严重处罚。
经过监管局的调查,郭某某6月10日以1.3元/斤的价格购入土豆1100斤。6月11日至14日,分别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的价格将土豆分等级进行销售。6月15日,将剩余的150斤土豆价格提高至3元/斤和6元/斤分等级进行销售。
根据土豆价钱推算,郭某某购入土豆的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了130.77%和361.54%,已经达到恶意哄抬物价的不正当途径,罚款追责并不意外。
面对这两个争议点,我谈谈我的看法。首先,郭某某确实违法了,恶意抬高物价,破坏市场规则,甚至有一些发国难财的嫌疑,这一点毋庸置疑,处罚是必须的,也给这些耍小聪明的人提出警示颇有一些以儆效尤的感觉。
这个都是正常的反应,毕竟北京疫情并未完全稳定,商家的行为极有可能传递错误的信息关,引导民众疯狂购物的冲动。然而北京已经明确表示,各大生鲜市场,物质充足,无需担心资源问题。所以罚款10万看起来有些重,但也是为了起到警惕作用。
另外一种声音认为商家的出售的价格,属于合理方式。毕竟所有的商品不能依靠成本进价来断定,比如,摊位费、人工费、这些都要加到商品的销售价位中。不过,网友似乎忽略了商家在一天时间连续涨价的因素。比如,商家在同一天涨价1倍由于,这也充分说明了商家确实在发国难财。
以我个人的看法,整个农贸市场难道只有郭某某一家有土豆,还是所有商户都涨价,如果只有郭某某一家有土豆,其他店家没有上货渠道,那么郭某某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表现,利用这次先天优势,赚一次大钱。不过,商家也不容易,即使土豆卖到6元,利润远没有达到不可控的地步,罚款10万元,对于一般家庭而言,已经算是一个大的数字。罚款,无可厚非,只不过10万确实有点严重,毕竟商家不是强买强卖,不吃土豆还能吃点其他的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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