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的租金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很多家庭,为避免受到离婚或夫妻感情影响,往往选择在结婚前为子女购买房产或让子女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等。殊不知,此类操作方式治标不治本。

就如文中提到的问题一样,房子是婚前买的,按照法律规定,毫无疑问,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跟房子放在那儿,让它自然增值不同的是(ps:自然增值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租金是来源于出租这个行为,而不是把房子放在那儿就自然产生租金了。

具体怎么说:

出租一套房子,是不是需要我们先到房产中介登记房源信息或者自己去发招租广告。有了房客信息了,是不是还需要我们去做房客筛选,以及后期的整理房屋、签合同、收钱、水电数据登记 、物业交接……这些是不是都要耗费我们的时间、精力?

法律把这种需要耗费时间、精力的行为界定为经营行为(不是单纯“生意上的经营”) 。

那么,因为该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所以,题目中所述的“租金”, 是不是就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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