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因地而异,应关注具体政策和原则(房屋拆迁后,有哪些补偿费呢)

观点一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全国是不统一的,由于我们国家地大物博,每个地方的经济情况是不一样的,房屋价值不同,所以房屋拆迁的标准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从农村房屋和国有土地房屋(城市)分别为您进行解答。

一、农村房屋补偿

由于各地的房价差异很大,因此,农村房屋拆迁也没有一个全国性的通行标准。从全国层面,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比如确保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具体到每个地方,我们可以结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三种不同方式来认识补偿标准。

1、第一种方式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种情形下,拆迁方免费提供宅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所补偿的现金足以让被拆迁人在新的宅基地上建造原有面积大小的房屋即算合理。

2、第二种方式提供安置房安置,在这种安置方式下,在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区位相当的前提下,一平方被拆迁房屋至少可以置换一平米安置房即算合理。

3、第三种方式是货币补偿。在这种补偿方式下,补偿给被拆迁人的现金,足以让当事人在就近区域购买相同面积的商品房即算合理。您这里拆迁,标准是不是合理,可以参考以上原则进行判定。

二、国有土地房屋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除此之外,各地为了鼓励被征收人在公开签约期限内签约,还会设定各种签约奖、搬迁奖等。

在实践中,被征收人与征收方争议较大的主要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一些压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的手段包括:将被征收房屋的部分面积认定为违建,以重置成新价作为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压低房屋装修补偿等等,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特别注意。

爱土拆迁律师团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遇到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的,不要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观点二

房屋拆除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3、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一般来说有三种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在国家大原则的规范下,各地补偿政策不一样。可以实时关注地方政府(省市县)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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