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到一个小学生斑马线上闯红灯被撞判了孩子全责你们怎么看?(小学生闯红灯被判赔偿,敲响安全警钟)

小学生闯红灯被判赔偿,敲响安全警钟

这件事本来就是这个小学生的责任,虽然是在斑马线上,但是这不意味着可以违反交通规则,生命是自己的,自己不尊重、不爱惜,当然自己买单。这个判决正好给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敲一个警钟。

在我生活的城市,我就见过很多骑电动车的人喜欢闯红灯,幸运的人逃过一劫,不幸的人就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走路不代表就安全了,乱闯红灯也是会引发交通事故的。我之弟前开车回老家就遇到了一个闯红灯的人,幸好我弟及时踩刹车,不然后果难以想象。

发生车祸的时候人人都后悔,人人都悲痛。幸好这个闯红灯的小学生没有生命安全,不然他的家长多伤心,司机多无辜。闯红灯就是一件害人害己的蠢事,我相信这个孩子一辈子都会记住这次的教训。

学校会经常开展一些课外活动让学生们懂法自己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前有地震演习、消防演习,我希望现在能够大力开展交通演规则习。

注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平衡判罚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儿童碰撞事件后采取公正判罚,呼吁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法规”

这是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经过是一个小孩在马路上来回穿行奔跑,丝毫不顾及来往车辆,终于再一次穿越马路时与一机动车发生碰撞,但碰撞是因为小孩突然窜出导致的,驾驶员根本没有反应时间,交警到场后经调查最终判定小孩承担全责,由其监护人具体负责赔偿事宜。

不管是此次事件中的儿童,还是平时习惯于违章穿越马路的行人,为什么会有恃无恐,就是因为往年针对类似案件的判罚大多偏向于行人一方,暨偏袒行人这类弱势群体,哪怕是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也会适当要求机动车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这无意中助长了行人、非机动车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而交通事故率也随之上升。

此次事件的公正判罚,以及后续类似事件的判罚逐渐把双方摆到平等的位置上,将有助于改善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冲突,降低事故发生几率。

儿童相对于机动车来说,属于弱势一方,一旦发生碰撞,儿童受伤害的几率非常大,本身就是因为儿童缺乏安全意识、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作为儿童监护人的父母,是推脱不了责任的;通过儿童的这种违规行为,也可以看出其家庭教育上的缺失。

综上所述,我们鼓励法律逐渐寻求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平衡,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能从根本上意识到交通事故很多时候不单单是机动车的问题,如果行人和非机动车也能遵守交通法规,我想类似的事故可能会减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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