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未婚儿媳非要让男方父母房产加自己名字,婚事闹僵,谁的错?(婚房分配纠纷导致婚事搁浅,男方家庭付首付妥协却遭不满,未遇对的人令伤害加深)

婚房分配纠纷导致婚事搁浅,男方家庭付首付妥协却遭不满,未遇对的人令伤害加深

男方父母给儿子买的婚房,男方父母的房产,要不要加子女名字,看的是父母的意愿,谁都强迫不了。因为这件事情婚事闹僵,做父母的也不要自责。胁迫,往往发生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当然,从现实情况来讲,如果男方家庭不是经济特别优渥,或者娶媳妇不是特殊容易,同时女方并没有自有住房,男方往往会在房产证加名字的事情上妥协。

有个农村亲戚,家中条件一般,儿子二十五六岁了仍没有结婚(这个年龄在农村已经算大龄了,家长非常着急了。)这时,男孩突然和一个高中女同学联系上了,谈起了恋爱,男女都大龄,很快便谈婚论嫁(没有同居更没有怀孕)。女方开出条件,男方必须在县城买房,而且要加上她的名字,他们才能结婚。

男孩家境非常一般,为了能在县城买房付上首付,四处找亲戚借钱,亲戚们一听说,女孩要求买房加上她的名字才结婚,都犹犹豫豫不敢多借给他钱。

后来,男方父母还是给男孩付了首付,男方为了不让钱打水漂,催着女方走结婚程序,这时候,女方又要求五金、彩礼等等。

男方父母看着后面一个又一个填都填不完的坑,没办法在妥协了,便和女方取消了婚约,男方父母对外宣传县城的首付全退回来了,但是乡亲们暗地里表示不信。

这件事情也让他们家大伤元气,经济受损,男孩三十了还没结婚。

男方父母最初是妥协了,妥协了又能怎么样呢,女孩并没有知足啊,后面跟着更多的要求啊。没有遇到对的人,只会越受伤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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