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的农保与工厂交的社保能相互转换并累计交费年限吗?(厂里缴纳社保可以转到农村社保吗?)


对于你问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农保和社保的区别。你所说的农保,其实就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这里,要跟你明确的是,城乡居保与城镇职保都属于社保,只是不同的两个险种而已。这两者的本质区别有以下几点:

1、缴费方式不一样: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月缴费,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和职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缴纳。这里包含有两种缴费方式:一是在单位就业的参保人在单位缴纳。单位承担16%,全部划入社会统筹,个人承担8%,计入个人账户。二是参保人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两险。费用全部自己承担,养老保险是按20%比例缴纳,其中12%划入社会统筹,8%计入个人账户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根据国家规定的缴费档次自主选择缴纳。目前,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 2020 年 1 月起,将统一调整为每年 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共 15 个档次。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可以缴200元,家庭经济还可以的尽量缴500元,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选6000元,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2、缴费补贴不一样: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完全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构成,没有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参保人选定的缴费档次,政府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比如安徽省对每年正常缴费的参保人由省财政和市、县(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从2020 年1月起,将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缴费 200 元补贴 40 元,300 元补贴 50 元,400 元补贴 60 元,500 元补贴 70元,600 元补贴 80 元,700 元补贴 90 元,800 元补贴 100 元,900 元补贴 110 元,1000 元补贴 120 元,1500 元补贴 150 元,缴费 2000 元及以上的补贴 200 元。

3、养老金计算办法不一样: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退休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城镇职工社保养老金计算公式;

“中人”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常见的有50周岁为195个月,55周岁为170个月,60周岁为139个月)。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缴费基数×8%×缴费年限)+利息。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指数化缴费工资工资×视同工龄年限×过渡性养老金系数

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当地的社平工资由关。也就是说缴费基数高,缴费年限长,社平工资高的,养老金就会高。体现了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根据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来计算的。公式为=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贴)×缴费年限+利息]÷139

4、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一样: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男60,女工50,女干部55周岁领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论男女,都是60周岁领取。

5、养老金增长幅度不一样:

城镇职工基老保险:截至今年,城镇职工养老金已经连续16年上涨,而且近几年的增幅都在5%左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上涨,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三年调整一次,同时也要求各地区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每年进行调整,但是每年调整的标准不高,在10元-20元左右。

通过以上分析,两项保险的优缺点一下子就清楚了。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优点是:

1、允许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缴费人员距领取基础养老保险待遇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2、个人缴费的同时,政府给予补贴,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都计入个人账户。3、缴费低,容易被大多数参保人接受。比如,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在200元到6000共计15个不同的档次自行选择缴纳。

缺点是:

1、不论男女退休年龄都是60周岁。

2、缴费水平低,导致养老金偏低。

3、养老金增幅少。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优点是:

1、退休年龄男都是60周岁,女工50,女干部55周岁。

2、缴费水平高,养老金标准高。

3、养老金增长速度快,增幅高。

缺点是:

1、不允许补缴。

2、个人缴费的同时,政府不给予补贴。

3、缴费标准高,许多参保人不堪重负。

分析完了两种养老保险的本质区别,那么,我们接下来回答两种保险能否转换及缴费年限能否累计计算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经常有参保人问,说既在老家农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又在打工的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样的情况可以同时缴纳吗?退休后可以领两份养老金吗?如果不能,该怎么处理?类似这样的问题是越来越多了,类似这样的人群也是越来越多了。

这样的人群主要涉及两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未就业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交叉选择参保。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肯定是不能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的。那么,如果出现同时参保缴费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关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国家人社部发〔2014〕17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看到上面的政策规定,你可能会看不明白,那么,下面我来为大家有详细解读一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有不对的地方,还请批评指正。

一、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这项政策:上面的政策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两种制度的人员办理跨制度衔接养老保险关系。

主要涉及两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未就业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交叉选择参保。

二、什么时间可以办理两种保险的衔接:按照我对政策的理解,衔接时点是在领取待遇当年且领取待遇前办理衔接手续。职工养老与城乡居保法定退休年龄有区别,并不都是60周岁。

参保人员达到职工养老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达到职工养老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符合按月享受职工养老待遇条件,又不愿申请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手续的,也可以按照职工养老规定延长缴费后再申请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手续。

三、两种保险衔接的条件:职工养老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职工养老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职工养老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应向城乡居保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保。

四、衔接前需要归集职保关系:办理参保人员职工养老和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手续的, 应先确定职工养老待遇领取地,由职工养老待遇领取地(即职工养老关系归集地)负责归集参保人员职工养老关系,告知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为其开具包含各参保地缴费年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一生可能在多个地方流动就业交叉参保,需要办理制度衔接的,要先按职工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确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地并归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再向转入地提出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也就是说,先要确定参保人员职工养老待遇领取地,归集职工养老关系,由归集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根据《参保缴费凭证》上记录的职工养老累计缴费月数,确定城乡居保制度衔接转入的方向。即“先归集职工养老关系,再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

五、衔接时的账户资金转移:《衔接暂行办法》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的,转移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等);参保人员从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保的,转移除职工养老统筹基金之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六、衔接时于缴费年限计算: 职工养老与城乡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标准差异很大,如果采取一年折算一年的方法,会导致低缴费换取高待遇的不合理情况;如果采取按缴费额度折算的办法,会出现城乡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工养老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相反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保将会出现缴费一年折算为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情况,这也是不恰当的。参保人员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其参加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工养老缴费年限。

七、衔接时重复缴费的清退: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职工养老和城乡居保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保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八、其他要求:衔接经办规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社保机构负责城乡居保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衔接转入申请业务时,应依据其提供的《职工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审核参保人是否符合制度衔接条件。凭证上记录的全部缴费年限不足15 年的,参保人才能向城乡居保转移。

上面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最后再归纳总结一下:

制度间关系衔接:

1、涉及人群,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2、衔接时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当年且领取待遇之前;

3、衔接条件:符合领取职工养老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不符合领取职工养老的,申请办理从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保。

4、归集职保关系:先归集在各个地区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并开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资金转移: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工,转移资金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等,从城镇职工转入城乡居保的,只转移除职工养老统筹基金之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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