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老妈一个人户口在村里,可她已经八十多岁,现在房屋确权登记,用我和妈妈谁的名好?(农村宅基地确权:重要利好 或面临限制)

农村宅基地确权:重要利好 或面临限制

如今农村都在推进土地确权,宅基地确权也是尤为重要的一环,去年年底我们村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土地确权工作,相信很多农村都已经将土地确权证、宅基地证等发放到手了,不过我们村的宅基地证、土地证等压在村委,虽然暂时没发放,不过早晚要发的。

但关于宅基地确权,房屋确权登记,这些都是对农村的利好,毕竟只有让土地、房屋更加规范化,才能够进一步的提高农村的发展机会。而且确权持证后,确权证书将作为今后,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等等补偿问题的唯一凭证,所以房屋确权登记对于农村人来说,非常重要。

我们村房屋确权时,就已经明确规定,并通知了我们全村每一个人,房屋确权是以户为单位的,一户人家确权书上写一个名字,可以是户主,也可以委任其他家庭成员。在我们村的确权书上,我见到有一栏“土地共有人”的填空,估计是可以允许填写一些共有人。

不过确权登记用谁的名字,或者共有人填谁,都有严格规定的,首先必须为本村集体内的户口。看了一下相关土地法,在《房屋登记办法》的第87条中明确指出,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从这一条上应该能够明确知道,题主家房屋确权登记只能使用八十多岁老母亲的名字,因为只有她的户口属性合规,而题主的户口可能迁到城里了,这是没办法享有确权登记资格的,但题主作为家庭成员的儿子,是有资格享受房屋继承权,以及房屋使用权的。

另外,如果题主是在读大学生,因为户口迁移到学校,但没有固定经济来源,那么题主的名字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不过鉴于题主老母亲80多岁了,想必题主也早就不是在读大学生了。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题主虽然没有房屋确权登记姓名的资格,但享有合法的房屋继承权,继承房屋之后,只能使用不能翻建,也没有宅基地拥有权,可以修补房屋,直到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为止。

在我们这里,村集体一般面对这种情况,会建议继承房屋的人,选择有偿退出房屋,给与一定的现金补偿。如果继承房屋的人不愿意,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房屋,也可以享有被拆迁的补偿,但是房屋不能翻建、改建、扩建,房屋损坏破败后将被村集体收回。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文/阿冰)

如何选择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户主?

只有老妈一个人户口在村里,可她已经八十多岁,现在房屋确权登记,用我和妈妈谁的名好?其实农村房屋所有权是指建造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农村房屋确权登记,说的就是对农村的宅基地以及农村所建的房屋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以更好的保障农民的相关权益,这涉及到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你的户口已经迁走,不是本村的成员,也就是非农只有你老妈的户口是农村的,只能是用你老妈的名字来登记确权了。

毕竟农村房屋确权不单是针对房屋建筑物,也涉及到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而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有权限,你的户口都不在农村了,按程序来说只有你老妈的符合条件;而从本提问来看,虽然你不是农村户口了,但你对农村的房子还是蛮在乎、关心的,应该是打算以后要回农村住吧?这当然可以了,只要房屋还在。

其实,尽管不是农村户口,但房屋确权了,那是你老妈的房子,你作为子女,是可以继承房子的所有权的,但因为你不是农村的了,宅地基的使用权你是不能继承的,而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子还在,没有坍塌或者自然灭失,宅基地是不会被收回去的,你可以放心的住那房子。

所以,要是你还是在乎农村的房子,打算以后住,那就好好保护好现有的房子该修的修,要是嫌房子比较旧,到时候趁着老妈还在,以老妈的名义翻新重建新房子,那样房子可以居住使用更久的,现在农村建的楼房经常有人住,保养维护得好可以住好几十年的,以后你的子女想回来住都可以呢。

你的老妈八十多岁了,而你应该也有五六十岁了吧,这个年纪也是退休的年龄,打算回农村养老还有以后你的后代回农村祭祖扫墓有个落脚之处,不用借宿亲戚家,那还是考虑像上面乡居小菜说的去做,好好保护好现有的房子让房子更耐用,或者是房子比较破旧趁着老妈还在,看情况翻建房子更好。

像我们这边也有人在城里混得好的,把户口包括小孩子的都转到城里了,乡下也就老人家自己住,但依然还是会像村里的其他户一样起两三层的房子,房子也装修做好防水,人家的想法就是,以后想回来农村住不怕没有地方,而且虽然户口转到城里了,但是自己的祖坟还在农村,以后节日也是要回来祭祖住一两天的,有房子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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