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忘关车窗,后座惊现一带着脐带的女婴,怎么回事?(弃婴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呼吁加强青少年教育。)

弃婴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呼吁加强青少年教育。

锅子哥观点:既然已经把孩子生出来了,就有责任把孩子抚养大,这样的父母根本不配做父母,法律必须严惩!

6月1日上午,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状元派出所接到一车主报警,5月31日晚,自己的私家车停放在路边忘记关车窗。一觉起来他正准备要关车窗时,发现后座上有一名婴儿,嗷嗷待哺。

后民警发现,女婴全身赤裸,蜷缩在车后座角落里,旁边仅有一只蛇皮袋裹着,随即送往医院救治。万幸的是,经诊断,女婴身体健康,并无身体缺陷和先天性疾病。

同时,警察通过视频监控,找到了孩子的母亲,程女士20岁,河南邓州人,

因为未婚先育,家里人并不知情,程某怕被家里人知道,才将孩子遗弃在他人车内。

经民警教育批评,程某对自己的遗弃行为感到后悔。并承诺会将孩子带回,好好抚养。

气愤!

大人的错误为什么要让这么年幼的婴儿承担,自己的责任难道就抵不过一个幼小的生命吗?

弃婴已经不是新鲜事物了,随着社会发展,价值观多元,现在未婚先孕的故事比比皆是,如果都是因为不敢承担责任就抛弃婴儿,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秩序可言,这样的父母简直还不如动物!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像这样的弃婴行为,应该按照“遗弃罪”来处罚!

但是现在为什么敢偷偷丢弃孩子的那么多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恐惧占据了遗弃人员的心理:我们发现,很多遗弃孩子的都是未成年人或者刚刚成年还尚未踏入社会的年轻人,他们的心智还没有得到社会的洗礼,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准备,因为贪图玩乐或者意外导致怀孕,同时又没有经验,不敢去医院,拖得时间越来越久实在没办法,就把孩子生了出来,但担心家人和邻居的流言蜚语,所以恐惧之余就把孩子丢掉了。

二是法律的惩戒不够,像案件中的程女士,虽然丢掉了孩子,如果不找回来,就这样像没事人一样过去了,孩子是谁的不重要,她又可以过回之前的生活。

即便是找到了,考虑到她的孩子还年幼,无人照顾,只能是教育教育,无法真正按照罪名来处理,所以无法以儆效尤。

所以,国家还是在未成年人的相关教育上太过欠缺,对青少年的引导不够,今后还是要在学校和家庭教育上加强这方面的教育输出,毕竟结婚、生子是人类的大事。

据报道,温州一名20岁未婚妈妈以为自己怀孕的秘密不会被家人发现,将刚出生的女婴抛弃在车内,幸好被发现并成功接救。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仅出生3小时的婴儿竟然被自己的母亲狠心抛弃。

6月1日,早上7点半,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状元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一名男子称,自己晚上忘记关车窗,早上打算去上班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车后座,多了一名女婴,孩子脐带还在身上,身上只被蛇皮袋包裹着。这名当事人是又气愤又担心,不知道谁把孩子扔在了自己的车上。

警察接到报警察拨打了120,立刻赶到了现场,急救医生发现婴儿身上有血迹,头上有被挤压的痕迹,脐带断面不平整,猜测孩子应该出生没有多久。

为了防止女婴低温休克,在救护车上,急救医生把救护车暖气打开给孩子取暖,把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检查之后,确定孩子有生命特征,急救医生才安下心来。

这名急救医生说自己家里也有一名9个月大的孩子,希望这位妈妈可以找到孩子,好好抚养孩子。

急诊科护士长接到孩子的那一刻说:今天是儿童节,孩子很健康,如果暂时找不到孩子的母亲,就由我们来照顾孩子吧。

经过爱心人士的爱心接力,这名女婴非常幸运的被急救成功。孩子是多么的无辜,才来到这人世间的第一眼,就被狠心的父母抛弃。

警察经过调取监控找到了孩子的母亲,孩子的母亲河南人,20岁,未婚先孕,因为害怕家里人知道自己怀孕有了孩子,在5月31日晚上11-12点之间出门散步,感到腹部剧痛,沿着路边看到有一个公厕,就在公厕里生下了孩子,但是自己家里人并不知道自己怀孕,她非常害怕,看到路边有一辆车的车窗没有关,就把孩子放了进去。

这位未婚妈妈说自己平时体态就比较胖,所以尽管自己已经怀孕,但是家里人并不知情。据她说当天晚上自己是又后悔又害怕,非常想要抱回孩子。

这位妈妈只有20岁,只能说真的是一时糊涂做出这样的事,差点害了一条生命。好在这位妈妈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孩子既然已经生下来,就是一条生命,但愿这条生命可以在这世间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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