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韩国和好莱坞电影,我国电影工业在哪些方面可能急需改进?(我国电影审查制度亟待改革,实行分级制度可能是解决之道)

我国电影审查制度亟待改革,实行分级制度可能是解决之道

我觉得的我国电影在审查制度上需要急需改进。

中国电影审查制度,是依据国务院2001年12月25日颁发的《电影管理条例》的标准执行,条例严格规定电影所载有内容,并赋予电影审查委员会删减电影片段的权力。而审查的主要内容——思想。

思想内容审查包括:不能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能煽动民族仇恨,不能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不能宣扬迷信和邪教等。

在电影审查规定中,电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剪修改:

(一)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

(二)恶意贬损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公安和司法形象的;

(三)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

(四)夹杂凶杀、暴力、恐怖内容,颠倒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性质;刻意表现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有虐待俘虏、刑讯逼供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

(五)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刻意渲染、夸大民族愚昧落后或社会阴暗面的;

(六)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伤害群众感情的;

(七)宣扬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

(八)过分表现酗酒、吸烟及其他陋习的;

(九)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

如今的电影市场是多元的、商业化的,市场需求也多元化起来。而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无法满足多元的、商业化的电影市场需求,因此急需改革。

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这是由我国特定的历史发展背景所决定的。在电影审查制度改革中,实行电影分级制度呼声最高。从理论上说,电影分级可以保证不同层次、不同年龄观众的需求,但目前在实践中各国都没有非常成功的经验,包括一些发达的电影国家,由于在电影市场管理中存在“漏洞”,使得市场还存在很多难以有效控制青少年观众等人群进入市场、影院、网络和网吧,观看并不适宜其观看的级别的电影的情况。因而电影审查制度不是光凭实行电影分级制度就能完善的。

目前中国在电影管理制度上也在不断创新,加大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的力度,就中国目前的情况,如何减少政府部门管制比实行电影分级更重要。在当前我国影片实行“分类管理”的背景下,可以由相关行业组织或社会公益组织出面,对近期上映的电影进行科学的简易分类,给观众、特别是家长提供指导。如2011年西班牙惊悚片《孤堡惊情》公映时,发行方就在影院设立了观影警示“未成年人慎看”,以免给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改革我国现有的电影审查制度,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首先要改善政府部门的管理,其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可以逐步实现电影分级制度,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尽快完善和实施《电影产业促进法》

2011年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从法律层面对很多问题予以表述,但仍然存在着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实际操作性等不足。比如对电影中暴力内容的限制,具体量化成什么样的标准,这种在执行过程中不太好掌握量和度的地方,需要更细致的司法解释,否则很难操作。随着外国影片的进口数量不断增多和我国电影产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必须加速完善《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并促使尽快出台《电影产业促进法》,审查标准实现透明化、确定化、技术化、可预测、可计量,为电影审查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改革,既需要适应我国的国情,还需尽快完善院线管理制度、版权保护及法律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只有电影审查在法制化的轨道上运行,才能确保电影审查部门能够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中国电影工业急需改进编剧和演员问题:编剧地位待遇低,对剧本话语权缺乏;资方追求流量明星,忽视演员演技,影响电影质量。

你好我是影视爱好者素食主义,很高兴在此分享我的观点。

对比韩国和好莱坞,我觉得中国电影工业最急需改进的地方有两点。一是编剧,二是演员。下面分别阐释:

剧本是一剧之本对电影的质量起到最关键的作用。电影是一门光影艺术,而艺术是需要灵感和创意的。编剧的创意以剧本的形式呈现出来,是一部好电影的基础所在。因此在整个电影产业中,编剧是很重要的一环。在韩国和好莱坞,编剧的地位是很高的,他们待遇优厚,而且对剧本有决定性的话语权,然而在中国却并不是这样。作为一个编剧,我来说一下我的观察和想法。

先说地位,在韩国和好莱坞都是编剧中心制,也就是说,整个剧组人员,包括制片人,导演,都要尊重编剧的创意,一切都要围绕编剧的思路和灵感去操作,这样能最大可能的保证编剧的灵感完整的呈现出来。但是在中国电影中,除了极少数已经功成名就的大编剧外,大部分的编剧都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

资方,也就是给电影投资的老板,才是决定一切的人。他们完全不尊重编剧,一切都按他们自己的意愿和喜好来要求剧本。编剧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意愿来创作和修改剧本,否则就得不到稿酬。而这些资方大部分都不是专业的电影人士,他们可能是放高利贷的,可能是搞房地产的,可能是卖酒的,他们来自各行各业,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后,就想着拍电影玩儿,拍电影既能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虚荣心,又有可能圈一波钱,当然还有的借电影的名义来洗钱……

更关键的是,中国这些投资人的心态是:既然我是出钱的人,那我就是老板。编剧就是给我打工码字的,所以必须得一切听我的。所以他们对编剧的创作横加干涉,编剧毫无自己的话语权,一切只能按资方要求来改。而且资方老板的朋友,老婆,情人,孩子,保姆,司机,都可能会对剧本横插一脚,唯独编剧自己对剧本失去了话语权。不难想象,抱着这些想法和目的拍电影,要求编剧改剧本的人,改出来的剧本会是什么样的?拍出来的电影又是什么样的?

作为一个编剧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中国并不缺少好编剧,也不缺少好剧本,但这些剧本往往只存在编剧的个人文档里,它一开始被写出来时也许很完美的,但后来经过资方的一系列要求更改后,就变的面目全非了。很多我们在电影院看到的烂片,也许还在剧本状态时并不烂,之所以后来烂了,和编剧自身没多大关系,都是后来改烂了的。

再简单说一下中外编剧的待遇问题吧。统计显示,同样一部电影,韩国编剧的稿酬占到总制作费用的8%,而中国只有不到2%。这个数字对比可以说明一切了吧?不用再多做解释。总结一下就是,中国编剧地位低,待遇差,而且对自己的剧本没有话语权,而且如果电影拍烂了还要背负骂名。这就是中国电影的现状。

我认为这是中国电影工业和韩国,好莱坞最大的差距。中国必须要改善编剧的地位和待遇,这是促进中国电影工业发展的关键一步。

虽然标题上说的是演员问题,但归根结底其实还是电影资方的心态问题。在中国,大部分资方本身不懂电影,也不在乎剧本,就想着只要花钱请流量明星来演,电影就一定会火,也就一定能圈到钱。而更讽刺的是这个想法还真的很管用,很多观众看电影并不在乎质量,只要是有自己的爱豆出演,就会不顾一切的去追捧去支持,给电影贡献票房和热度。而这反过来更加助长了资方的投机心理,形成了恶性循环。

并不是说流量明星不好,但问题是有些资方根本不去考虑电影角色是否适合,他们只注重明星的流量多大,粉丝多少,而这又促使了很多明星不去打磨演技,而是将精力用在如何冲热搜,上上。于是专心演戏的越来越少,电影的质量也自然会越来越差。

个人认为中国电影工业要想取得长足发展,必须得从根源上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编剧和演员的问题解决了,拍电影圈钱不那么容易了,很多资方的心理也就能摆正了,电影质量自然也就提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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