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员工很多都是站在个人利益角度干工作,没有唇亡齿寒意识?(员工和老板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企业出事责任在老板)

员工和老板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企业出事责任在老板

我的朋友曾经说过几句话我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他说不要指望普通员工能够有主观能动的去干好每一件事情。员工很简单,一分价格一分货,你不可能要3000块的人去做1万块的事情。所以企业出事情必定是老板自己的责任,不要责怪任何一个员工,因为老板和普通员工的权利义务完全不相等的,员工不是股东他没有享受到任何股东的权利凭什么要让他们来担负起一个股东的责任呢?他们只是来打工的,能按部就班完成自己任务就很好了。真正能够主观能动的员工少之又少,这种员工今后要么是成为企业高层或者合伙人要么直接自己干了。脱颖而出说的就是这类员工。但是脱颖而出的员工能有几个?所以绝对不要把很小很小的概率当做通例来要求每个员工。员工很实际,你给他多少钱他就多少做事情。少做画饼的事情,员工心里有数。往往老板做的比较低调务实同时多考虑点员工的实际利益,在企业出事情的时候员工也站在老板身边的概率会挺大的。正所谓没有付出哪里有得到的。

综上所述。有多少权利就有多少责任,有多少股份就有多少义务。这是相辅相成的。任何画饼的动作是没有用的因为画的饼是吃不饱的。永远不要指望一个打工者来做一个股东和老板的事情担负起老板们的责任,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作为老板和股东就一开始就有觉悟,企业好坏和你直接有关,不是他人的责任,而是你自己的责任。

员工在工作站立场上的个人利益优先导致企业中私利和公利的辩证关系

谢邀:

企业员工做工作站在个人角度,这与个人、家庭是私有制社会的产物很有根源,人类社会本身就是从私有制社会发展起来的,只是在社会发展以后才出现了以首领,封建帝王为主体的所畏公共体。但是以个人家庭为私体的私况私欲千万年来,一直影响着人类的公体事业。古时就流行"人不为己,天殊地灭"。另外,生意总是以利为本。所以,必须明白无论是事业,或者经商企业,或者办工厂,大部分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如果把盈利为目的行为分散化或以家庭乃至个人为单位,自然而然就突显私字了。国办的不说,只要是民办的,就无处不存私。既便存在公共成份,那也只是对合股人员而言,他们合股即为公,公对于每个单股人,那就是公对私和私对公的关系了。因而在企里,员工也好,股东也罢干工作多以个人利益为重要,以适合或满足个人利益为先决条件去干工作。包括员工出力付钱待遇,都无不突显个人利益。在竞争时,自己利益越大,竞行单位利益越小,他们越能立于不败之地。不存在唇亡齿寒的结果。所以,他们无须唇的邦撑。没有唇亡齿寒的意识,便很自然了。当然,一个企业对于同行的别的企业,好象是公对公的成份,但更主要的是蕴藏着占比更重的私的成份和利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49038204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大家在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