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腐败无所不用其极,为什么禁不住腐败呢?(明朝腐败成因及反腐措施分析)

明朝腐败成因及反腐措施分析

关于明朝为什么会有这么腐败的情况,首先就得说说之前那个刚灭亡的元朝。

这个堪称中国古代史上空前腐败的王朝,别看已经被打回到草原上,但贪腐的流毒却依然蔓延:元朝腐败的基层吏治,在明初的农村却越扎越深,大批元朝时就耀武扬威的衙门小吏,依然钻着各种空子狠捞钱。

甚至就连朱元璋派出去的知县,都曾有过被当地小吏捆绑吊打的龌龊事。气的朱元璋也深感丢脸,一顿恼火大骂!

但比这更严重的,却是明初开国团队的迅速腐化。

作为一个以农民起义起家的草根政权,明初这些苦出身的开国功臣们,在坐上了权力高位后,竟也跟着迅速腐化,各位开国勋贵们全在忙着甩开膀子捞钱,甚至和地方土豪劣绅勾搭连环。

中央各级高官,也是比着赛钻国家空子,比如著名的大明宝钞,每次发行都被中央衙门私自截留一百多万。浙江百姓每年的摊派赋税,更多达七百种。各省送交中央的税粮,竟然闹出了还在路上运输,就被沿途官员瓜分光的笑话。初建的大明王朝,短短几年之间,竟就迅速腐化成贪腐王朝。

如果单看这几年明王朝的吏治,莫说未来的几百年社稷没影,亡国都绝非危言耸听:明朝建国的头三年,各地仅军户就逃亡四万多,大大小小的农民暴动三百多次——全是腐败惹的祸!

这样一个前朝贪腐流毒深入骨髓,甚至又在疯狂滋生的局面,如果坐视不理,那就将重演之前一千多年里,各种农民政权短命败亡的历史悲剧。好不容易天下一统的中华大地,极有可能陷入新一轮暴乱。于是,明太祖朱元璋,果断作出了他的选择:刮骨疗毒!

在对举国贪官污吏举起屠刀前,朱元璋煞费苦心最多的,就是一套明朝特色的官员监察制度:每一个新任地方官,都要拿到一本《授职到任须知》,写满了地方官任内应该做的各种工作与注意事项,每一条都有严格的考核标准。

然后覆盖整个官场的考察模式,还有能够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监察御史制度,从洪武三年起,有条不紊的建立起来。元朝时漏洞百出的官场权力,终于被安置在朱元璋特制的监察铁笼里!

然后,就是朱元璋的雷霆出手了,世人常诟病他近乎严苛的反贪政策,贪腐六十贯钱就扒皮塞草的酷刑。而如果参考元朝初年的物价的话,六十贯钱的财富,已经是一个非常高的标准。

而在一整套监察体制建立以后,明朝官场的暴风整顿,却以一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展开,从洪武五年前,陆续都有贪腐分子落马,到了洪武九年时,到达了一个空前的高潮:全国落马的官员总数突破万人,以反贪名臣韩宜可的奏报说:各省的驿道上,都几乎被押送犯人的囚车堵路。而凤阳地区的农田里,更有大批白白胖胖的犯人含泪劳动——全是正劳改的贪污犯!

与之前历代王朝反贪不同的是,朱元璋这次采取了绝对零容忍的策略,在前朝反贪里可以从宽权宜的罪名,在他这里没有丝毫转圜——贪腐,就要付出代价!

而在洪武十八年时,横扫了举国腐败分子的朱元璋,又朝着元朝以来另一个痼疾开刀——地方豪绅勾结官员。这个刀口选在了此恶政的重灾区——江南。一场郭桓案,不但刨出了贪腐四千万税粮的户部侍郎郭桓,更是顺藤摸瓜,把江南豪门勾结朝廷官员偷税漏税的黑账全查了清楚,整个江南地区三万多人办罪!但是大明,却从此追回了大量税款,更叫百姓免于沉重负担。只要参考下明末年代,江南东林党勾结朝中重臣偷税漏税,活活害死明朝的教训,就知道朱元璋这一刀,杀的有多狠!

而也正是在这样的重手整肃下,明朝诸如移民兴修水利等建设,才能在清明的吏治环境里火热展开。这一伟大成就,甚至就连清朝人编修《明史》时,也给予高度评价:吏治澄清者百余年。正是这一场决心坚定的刮骨疗毒,奠定了大明王朝,乃至华夏民族历史上,又一场黄金时代!

朱元璋反腐,标准极高,连官员贪污一张信纸,也绝不放过。翻开《大诰三编》,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

虽然严刑重典,然而朱元璋期望的纯而又纯的状况始终没有出现。在朱元璋的政策下,想在官场全身而退几乎不可能,所以有些人认为反正动辄得咎,不如趁早捞一把算了,反而加紧贪污搜刮的活动。

从颁布的多道榜文,可以看到让朱元璋不满的官场现象仍然比比皆是:“县州府行省官吏在职役者,往往倒持仁义,增词陷良”;“凌虐良善,贪图贿赂”;“无藉之徒,不务本等生理,往往犯奸做贼。若不律外处治,难以禁止……”

朱元璋的错不在于反腐,而在于情绪化反腐。近代法律家沈家本先生对《大诰》所载案例逐条进行考证,其结论是几乎所有大诰刑案都存在法外用刑、处刑不当、枉施刑罚的问题。

《草木子》说,明太祖规定,地方官贪污受贿六十两以上,就要在土地庙前剥下皮来,里面填上草,放在官府大堂的公座边上,以提醒下任官员不要贪污。这岂止是触目惊心,准确地说是令人毛骨悚然。

明朝贪腐另一个原因就是反腐体制不健全。

朱元璋让官员互相揭发贪污行为,给揭发者奖励,这很容易成为官场结党营私,官官相护的问题。朱元璋还鼓励老百姓揭发,虽然初期效果很高,但这些揭发官员的老百姓极易被官员打击报复。

在明朝有个现象很有意思,“抓反腐照样腐”。我们都知道,“御史”就执纪反腐的官员,但明朝的御史非但没起到反腐的作用,反而带头贪腐。明武宗时有个御史胡节,曾贿赂宦官刘瑾被查。御史钱从哪来?当然是收受其他官员的。

从这些事例看,明朝贪腐严重既有官员俸禄低的原因,但关键是明朝没有建立起一个好的反腐制度。

明朝贪腐现象无法根治的原因及制度缺陷分析

我是真君,我来详细回答。

丨朱元璋大力惩治贪官,却仍然未能刹住贪腐之风

出身底层的朱元璋,早年深受贪官污吏之苦,对于压榨、盘剥百姓的贪腐官员可以说恨之入骨,因而称帝之后对于官员贪腐现象极为憎恶,从而采取各种手段大力整治贪腐。

朱元璋对贪污可以说是零容忍,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中书省,只要发现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哪怕是开国功臣、皇亲国戚,也绝不心慈手软,明初“四大案”之一的郭桓案便是典型,驸马都尉欧阳伦也因贪污被处死。

而且,朱元璋还鼓励百姓们民告官,甚至在外地百姓入京告状时,不仅要求地方官员不得阻拦,甚至还帮助解决路费问题,而对于阻拦百姓告状,或者应该受理而不受理的,朱元璋还会严厉惩处。此外,朱元璋在午门外特设“鸣冤鼓”,民间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讨不回公道,可上京击鼓直接告御状。同时,朱元璋还允许百姓直接扭送不法官吏。

而一旦发生贪污事件,朱元璋往往是从重惩处,只要被查实,最轻也得发配边疆充军,而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者一律枭首示众,甚至不惜采取“扒皮充草”、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力求达到震慑作用。

此外,朱元璋还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不仅制定了蕴含有大量贪腐案例的《大诰》和《醒贪简要录》让官员学习,而且在各级衙门设置了专门的剥皮场和专挑贪官人头的长杆,从而对各级官员形成警示作用。

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先后处决贪污官吏多达十余万人,然而即使朱元璋如此雷厉风行,却仍然无法彻底根除贪腐现象,以至于他晚年只能发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的哀叹。

丨明朝贪污现象为何无法根治,制度缺陷或许才是根本

对于明朝的贪腐现象,明末抗清英雄陈邦彦曾这样说,“嘉、隆以前,士大夫敦尚名节”,也就是说嘉靖、隆庆以前官员们尚且重视名节,而到了嘉靖、隆庆以后,官员们则“以官爵为性命,以钻刺为风俗,以贿赂为交际,以嘱托为当然”的地步,可见明朝中后期贪腐现象之严重。

那么,明朝的贪污现象为何无法根治呢?我认为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造成的:

1、官员俸禄实在太低。在朱元璋看来,官员既然获取了权力,那么就应该一心一意为百姓服务,而不应该想着赚钱,因此对于官员的俸禄严格限制。朱元璋根据官员日常用度计算的俸禄,虽说足够官员生活,但他却忘记了官员除了养家糊口之外,还需要承担来往应酬、雇佣吏员等其他支出。从而导致官员俸禄已经到了低于正常用度的地步,例如正二品的海瑞,竟然因为母亲生日时买了两斤肉而成为新闻,死后更是只留下了8两银子和一些破旧衣衫,而明朝官员死后拿不出丧葬费用的现象更是多见于史料。朱元璋在位期间虽然也曾三次对官员俸禄进行调整,进而使得官员的俸禄得到了一定程度增长,但明朝官员的俸禄仍然是历朝历代中最低的,而更要命的是朱元璋还将俸禄标准镌刻于石碑、形成定制。于是,官员们即使不为了富贵,为了正常生活,也不得不进行贪腐。

2、监督机制丧失作用。朱元璋为了严厉打击贪腐,不仅设立了科道官员(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用来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而且还曾短暂起用了著名的情报机构“锦衣卫”,按理来说监察系统已经相当完备,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两大系统竟然最后全都丧失了作用。然而,从明中期开始,随着党争的日益严重,宦官集团和文官集团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这种局面下,锦衣卫依附于东厂,科道则依附于内阁,进而成为了党争之中相互攻讦对方的工具。为了打击政敌,他们早已丧失公允之心,反而大肆滥用监察、弹劾权力,如此情况之下,自然就使得整个监察系统丧失了原本作用,也就无法再遏制贪腐现象。

3、官场风气无比糟糕。正如前文所说,嘉靖、隆庆之前的官场风气尚可,而当嘉靖上台之后,明朝官场风气风云突变,“今天下自大吏至于百僚,商较有无,公然形之齿颊”,官员们不仅对肥缺曲子弱音,而且“宦成之日,或垂囊而返,则群相姗笑,以为无能”,明朝此时的官场形成了,谁贪的多证明有能力,笑话清廉官员无能。如此官场,就算有较为清廉的官员,也根本无法生存下去,比如吏科给事中魏大中,谁给他送礼他就举报谁,结果再也没有人敢登门,结果后来被魏忠贤逮捕下狱,最终惨死狱中。

4、人治之下贪腐难免。古代皇权社会,一直奉行的就是人治思想,例如孔子便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篇》),孟子也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离娄上》)。所谓人治,所依靠的便是执政者个人的贤明,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面对诱惑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圣人一般抵住诱惑。因此,人治之下贪腐现象根本无法避免,例如张居正,作为明朝著名的能臣干吏,也仍然难以拒绝贿赂,时任南京刑部尚书的殷正茂便曾送给张居正两个金盘子,盘子中有高达三尺高的珊瑚。

如上所述,明朝之所以会在中后期出现严重贪腐,主要还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所造成的,人治之下的权力高度集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自然就导致了贪腐的出现,而贪腐一旦形成风气,便很难再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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