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作弊被抓坠楼身亡,领导“老师做法并无不妥”,如何看待?(大学生作弊被抓坠楼轻生,责任需共担)

大学生作弊被抓坠楼轻生,责任需共担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是吓到我了,犯了错就应该受到一定的处罚,成年人要勇于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受到老师的批评和处分,就想不开坠楼自杀,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不是有点太“玻璃心”了?

大学生经过层层选拔,应该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知识储备,如果因为一点处分就萌发轻生的想法,毫无抗压能力,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爱惜的话,那毕业之后走向社会,我觉得也很难成为国家栋梁。

6月6日,山西中北大学软件学院18级大二学生时某补考中作弊被发现,被监考老师发现并没收试卷,教室监控显示并经同考场学生证实,考场内学生与教师未发生激烈言语和冲突,但是学生离开考场不久后坠楼身亡。

当地公安机关已对事件展开调查。目前学校正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认真妥善处理好后续事件。

中北大学校长沈兴全表示:“双方正在进行密切沟通,考试作弊的事实是很清楚的。当时考场里很多人在考试,监考老师不可能花时间去安慰他,影响别人考试,我认为监考老师的处置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学生只要之后表现好,这个处分是可以撤销的。”

“老师做法并无不当之处”“中北大学会继续坚持对考试作弊严查的规章制度,树立严格的规范。”

“学生跳楼,学校和老师都很难过,没有人是铁石心肠”。

时某的家属称,孩子在考场被发现作弊后,持续长达近20分钟的哭泣、无助和不安,期间监考老师却并未对其进行教导和安慰。

孩子在坠楼之前,曾给母亲发微信“对不起,不要想我,我不配”的信息,相信孩子当时的状态肯定特别无助。

家属表示:“若校方第二天再通报作弊一事,我相信孩子不会跳楼。”

相信没有人能真实的体会到失去孩子的痛苦,逝者已逝,生者如斯。

孩子在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后,出现坠楼事件,全部都是学校的责任吗?难道家长就一点责任没有吗?

所有的学生都在认真考试,监考老师纵使想安慰孩子,也分身乏术,他有更重要的事情来做,如果监考老师只为了安慰孩子,耽误过多时间,那其他孩子怎么办?

时某属于二次补考,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合格之后,没有努力补习遗漏知识点,竟想“作弊”走捷径,老师发现之后及时制止,并没收试卷,这属于太正常不过的处罚了。

由于孩子哭泣?难道老师就纵容作弊放弃处罚吗?那对其他孩子的公平何在?

事情发生后,我认为所有人都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一个优秀的孩子,并不仅仅是成绩优秀,更应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家长,应该教育孩子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绝不能碰。 任何时候都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2】家庭和学校都要适当的给予孩子“挫折教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温室培养的孩子绝对经不起一点点风浪。

给予孩子过多,家长都帮孩子把一切事情做好,并不是件好事,如果出现风浪,孩子的“生命小船”也许就会直接倾覆。

从法律角度来看,学生毕竟是在学校期间出现的事故,学校肯定会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我认为孩子做为成年人,自身应该负有绝大部分责任。

就像中北大学校长说的那样,我也认为老师的做法没有任何不妥。

你对学生作弊被抓后坠楼轻生,有什么不同看法呢?

大二学生考试作弊后跳楼坠亡引发思考,中北大学事件持续发酵

楼主应该说的是6月6日,在中北大学发生的一起大二学生考试作弊被抓后,跳楼坠亡的事故。才大二,未来都还没有展开,就这样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考试、作弊、补考、哭泣、跳楼,一系列词语都发生在了一瞬间,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留给我们很多的思考。我不禁感慨,现在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是有点太低了。

据报道,该名大二学生,是中北大学软件学院学生,此次是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可能是因为没有复习,他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了手机进行作弊,后被监考老师发现。

在被老师发现作弊后,该名学生据称在座位上哭泣了有二十分钟,最后离开教室后不久,就跳楼坠亡。

该事件发生后,在校内校外和社会上引发了剧烈的讨论。

说实话,网上听了一些采访的语音,总体来讲该名学生的家中还是明事理的,在与学校沟通善后事宜时也是理性的,目前已和校方达成一致,回家。

据了解,在双方沟通过程中,家属并未一味指责校方,也表示自己的孩子出了事情,尤其是因为作弊被抓而跳楼,自身存在一定的责任。

不过家属也提了一些想法,主要总结了下有两点:

1、他们觉得自己孩子在考试作弊被抓后,在座位上哭泣的时候,并没有老师前去安慰。假设有人进行安慰,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不至于就想不开去跳楼。

2、家属觉得,学校老师在发现自己孩子作弊后,立即在大群里进行通报,也是自己孩子走向极端的原因之一。他们认为,哪怕学校是第二天,再进行通报,自己的孩子心理也会好受一点,有可能就不会跳楼。

在事情发生后,中北大学除了积极处理后事外,对于该事件也进行了定论。该校校长称,老师抓作弊的事情是没有错的,并不能因为出现了跳楼事件就批评老师,所以他支持老师的做法。

我觉得这是敢于担当的校长,试想如果校长为了平息风波,批评老师或者处罚老师,那么岂不是寒了老师的心,以后谁还敢抓作弊?

国家法律已经明确规定,考试作弊是违法的,是违法行为。那么,监考老师就有义务去监督这个事情。至于安慰的话,的确是应该有,但不是监考老师,而是考试后辅导员应该做的事情。

逝者已逝,我们也不多说什么,毕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留给我们的思考就是,我们的孩子是不是生长在温室,太过于娇嫩了,这样进入社会迟早也是会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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