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了,生了一个女孩,要离婚,当初收男方的彩礼要退吗?(婚姻现状问题:考虑夫妻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

婚姻现状问题:考虑夫妻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由以上关于婚前彩礼返还规定的司法解释来讲,你和男方并不再此三种情形内,因为你和男方不仅同居且已经育有一女,已经不存在返还婚前彩礼的条件。

现在需要考虑的有以下两方面: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女儿未来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

很多女人因为养育原因可能已经放弃工作,这也就意味着没有收入,对抚养权的选择上,法院更多的是支持有稳定收入一方。那么你可能看还要面临定期给予抚养费的问题。

如果你们的女儿刚出生,还要符合《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之规定。

最后出于私人情感方面,笔者想说的是:如果是男方做了违反原则不可原谅的错事,可以考虑离婚。

如果只是双方日常生活矛盾,建议多包容,夫妻双方的矛盾从来不是一个人的原因。而且,一旦有了孩子,你要考虑孩子的成长,离婚看似双方解脱了,但只是眼前,可能克服了当前困难,双方照样可以和睦生活。老一辈年轻时候打架打的不可开交的很正常,但是大多数父母现在都幸福的生活着。

而且离婚带来伤害最大的是你的女儿。作为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你永远都想不到他看着别人穿的衣服有一个整齐的折印都会羡慕的要死的那种心理,

所以,你还要考虑下你们的婚姻现状问题出在哪里,是否真的不可克服,甚至分开一段时间让双方冷静下,再做决定不迟。一个草率的决定可能会对你的孩子造成一生的伤害,所以,真诚的请你冷静、慎重、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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