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22岁女儿拒绝替父母养2岁弟弟这件事?

观点一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这事咋说呢?生二胎之前没有和老大讲,生了之后却让老大来养,父母这不是给姐姐生了个弟弟,这是给姐姐抱养了一个孩子呀。这事从人情世故方面来讲,确实很拧巴,有点儿不人道,不公平,甚至有点儿太残酷。但是法律有时候就是这么冷漠,他只关注责任,义务和权利,不关心世俗情感,姐姐必须得抚养弟弟。

但如果我们再认真反思一下这个事,你就会发现其实比法律更冷漠的是这对父母,是他们把亲情推到了法律的边缘,让本可以一家人相濡以沫,共同克服的苦难硬生生地给划分了一个责任配比,所以很担心这一家人以后还能是一个完整的家吗?

观点二

感觉像一场闹剧,十分可笑。既然父母养不起孩子,为什么还要生,说句不好听的话,还不是为了要个儿子。

22岁女儿虽然成年了,但是刚毕业,刚走上工作岗位,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如何能照顾好一个2岁的孩童。所以主要责任还在父母身上。

夫妻俩年龄太大了吗?未必,大女儿才22岁,即使是40岁生的女儿,现在也才60岁。60岁就干不动了吗,也未必。我们可以看到做道路清洁和绿化环保的叔叔、阿姨年龄都不小。他们一样在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

孩子妈妈在家照顾孩子,孩子的爸爸可以出去打工挣钱,养活一个宝宝不是很难吧。当然,如果父母懒惰不想动,想推脱责任,那就没办法了。

虽然法律有规定,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时候,孩子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接下这个重担。但是22岁的女孩就有能力扶养了吗。

刚毕业工作既不稳定,收入也不高,自给自足都困难,如何照顾呢。而且照顾这个孩子,哪里还有时间上班。

把女儿告上法庭的这对夫妻,赢了官司,但寒了女儿的心。生二胎没和女儿商量,现在孩子需要扶养,找到女儿了。虽然骨肉情深,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实不敢苟同。

可能他们也不是真的想让女儿照顾这个孩子,只是想通过这个方式让女儿给点扶养费。

而女儿几乎没有向父母要过钱,自己生活和上学的钱都是自己勤工俭学得来的。现在的工作也才刚刚开始,估计是拿不出多余的抚养费,父母又急着要,僵持不下父母就把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总结一下,我的基本观点是:父母把女儿告上法庭的行为严重不当,寒了女儿的心,并且他们在没有能力照顾孩子前提下生二胎,应该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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