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丈夫打成重伤,该怎么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案件详情:

6月24日,四川成都,谢女士结婚2年被老公家暴16次。谢女士说刚认识老公的时候很会为她着想,也会做饭和照顾人,但是平常喜欢骂人。婚后2个月怀孕后就开始家暴自己,大的家暴有5次,小的家暴加起来有十五六次。谢女士提出离婚,但老公一直不同意。

只要谢女士一提离婚,丈夫就会情绪十分激动然后家暴。所以谢女士就找朋友帮她写了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文书,结果4月24日自己去法院提交离婚和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材料被他发现,当晚被拖至酒店打成重伤。肋骨骨折,十二指肠被污染,小肠梗阻挂着粪袋,肾、胰、肺等内脏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争议焦点:

是家暴还是故意伤害?又或故意杀人?

法律聚焦分析:

婚姻本应该是美好的,但却因为这些暴力行为让更多人恐婚,让婚姻变得不堪入目。

婚姻不是免死金牌!该男子的行为已经导致谢女士身心健康受到严重的损害,这是做任何事无法弥补的,小编认为这根本不能用家暴一词来轻松概括,这是故意伤害,甚至是杀人!

家庭暴力、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是有区别的:

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此事件完全符合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条例,但从谢女士的自述中不难发现,男子是明显的故意行为,就好比一只蚂蚁我看不惯就要碾死一样。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男子多次情绪激动殴打谢女士,并且导致肋骨骨折,内脏多处受损严重,甚至谢女士要终身挂粪袋,已经构成了明显的故意伤害罪。

而且在谢女士怀孕期间也多次殴打,从视频截图中也可以看出来谢女士肚子上有一条几十厘米的伤口,比剖腹产伤口还大,男子手段极其残忍,小编认为至少是10以上有期徒刑,处罚略轻都是不公平对待!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根据《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男子的暴力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虽未造成死亡,但给谢女士造成了终身残疾,属于严重情节,男子可能会被判处故意杀人罪,至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有数罪并罚的规定,一般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所以该男子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性较高。

女孩子们在找对象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遇到情绪不稳定的人和喜欢骂人的人一定要远离!男士同理,女子殴打丈夫的也不少见。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是家暴吗?是故意伤害吗?还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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