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删减保全、学历、证书等公证证明材料116项

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大力推进公证便民服务,加大对各地公证事项的指导工作,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规范和精减公证证明材料,坚决杜绝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在地方出台的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基础上,在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公证事项上共删减证明材料116项,公证减证便民力度不断“加码”。

此外,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许多地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北京等地扩大到100余项。

近日,记者来到北京市方圆公证处,遇到刚刚办完公证的龚女士,谈到办理公证是否便利,她兴奋地说:“我办理学历学位公证书,只提供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跑了一次路,不到半个小时就拿到了公证书,太方便了,必须为公证处的高效服务点赞!”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国公证行业全面推行证明材料清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清单外的证明材料,最大程度简化公证手续,让公证程序更加简单、明白,不断提升公证社会满意度。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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