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杨老师被处理,那么对于上课不是睡觉就是打闹,课下打架影响他人的同学到底该咋办?(山东一中考霸家长要求调整学校录取政策,教育局处理处罚引争议)

山东一中考霸家长要求调整学校录取政策,教育局处理处罚引争议

先来看一下事件的调查报告: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调查发现:2019年4月29日,五莲二中两名初三学生上课迟到,被班主任杨老师责令到教室门口反省,后两人离开到操场,被杨老师发现后叫回,在教学楼楼道内,杨老师让学生蹲在地上,用课本抽打、脚踢两人,实施体罚、批评教育10十多分钟。之后,学生家长到校后发现孩子脸部、颈部、腿部等多处红肿,随即报警。辖区派出所出警调查后,依法移交教育部门处理。

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认为,杨老师尽管出于管教学生的目的,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无视国家教育法规及上级三令五申严禁体罚学生的规定,公然体罚学生,对学生身心造成了伤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扣发其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杨老师所在学校2019年新学期不再与其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将其自2019年7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社会信用等级降级,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另据知情人爆料,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家长并不满意,认为处罚过轻,多日来到当地教育局及政府吵闹,提出如下条件:要么让自己孩子上五莲一中,要么赔偿30万元。

五莲一中是重点高中,闹事家长的孩子中考成绩一二百分,正常的录取标准肯定是上不了的。

杨老师该管吗?管错了吗?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处罚结果影响了谁?

惩戒和体罚。以何区分?因何划界?

拿着戒尺拍打,叫惩戒?

拿着书抽打,叫体罚?恨铁不成钢,上脚踢几下,就认定为体罚?

如果不能准确的以书面语言的表达以法律文本的严谨来界定惩戒和体罚的区分,那么,没有一个老师敢于手握戒尺。

眼中有光又怎样?不敌孩子家长拨打110吧?

我家三年级小学生,有一日回家,眼睛红红的给我看右手手心,红红的、肿肿的,掌心的位置神经血管密集,打的太重,会受伤的。孩子说,手指头麻麻的。

我会不心痛?

孩子说,只是一道题做错了,班里有一半的同学都没做对,唯独打了她。

用戒尺——一根宽4公分,长20公分的木质长尺。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指责老师,在心里,不能在孩子面前指责老师。

然后,我静下心,想,为什么?

老师着急,按照我家孩子的平时成绩,她在中上游状态,她这道题不应该错;

按照惯常家长的理解,戒尺使用的场景应当是违反课堂的管理纪律,然而,我的孩子只是做错了题。老师应该是认为孩子太粗心,犯的错误不可原谅吧。

于是,我劝解孩子:老师认为你是学习好的同学,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所以,老师是着急。

所以提醒你,不能再错了。

孩子不再说话,不再喊冤,默默走开了。我想她心里还是认同我的解释的。

我理解的体罚,是伤害孩子身体(轻微伤以上)、羞辱孩子人格,以暴力制造恐惧的行为。

惩戒,实际上也是一种程度轻微的对孩子身体的一种暴力——谁能说用戒尺抽打不是暴力?

重点区分应该还是在主观的认识上面,是要通过体罚来制服学生,还是通过体罚来让学生明白犯错误是有代价的。

人是一个复杂的动物,面对一个15岁的初三男生,老师用书拍打几下,甚或十几下,重吗?

不重!

老师也是一个情绪的人,一个七情六欲的人,上脚踢即为明证,不允许老师有情绪——这是失去理性之下的认知。

杨老师还愿意管学生,至少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

马上毕业了,学或者不学,迟到或者不到,最受影响的人一定不是杨老师。

有时候,官方的一纸处罚决定书一定是有着更大的社会效应的。

学生或者更加肆无忌惮——老师管不了我;

老师或者更理性——管还是不管,要先想一下自己的信用系统和工资奖金,甚至饭碗。

老师首先是人,他们也有吃喝拉撒的俗人属性,养家糊口的家庭重担。

拿着戒尺,好像风险更大。是不是?

如果所有的学校所有的教育部门都一味的安抚闹事的家长——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那么,老师也是一个社会人。他们也会审时度势的选择风险最小的一种教学模式。

我上初中的时候,有生理卫生课。

上课的老师是个女老师,她每堂课没有多余的一句话,从不维持课堂纪律,

她知道大家不喜欢这堂副课,她也知道这种课难以讲授。

只好每次照本宣科。

课堂上同学们打闹调笑聊天走动,比自习课都热闹。

老师就想入定了一样毫不受影响的读着她的教案,一直挨到下课铃响。

老师带着她的课本教案离开。

这个老师没有因此少拿一分钱的工资,没有接到任何一个家长的投诉。

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封杀的处罚,助长了什么,渐渐消隐着什么,每一个老师都知道。

那些不听课上课迟到无故旷课课上睡觉打闹的孩子们,老师知道你们失去的是什么,

那些护犊子心疼孩子不舍得孩子受到戒尺鞭打的家长,至少在养育孩子的这个阶段,

用一种错误的方式引导了孩子。

真正伤及孩子身体和心灵的体罚应当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但是这个尺度和性质由谁用什么界定和判断?值得教育界和司法界去思考。

尊师重教,不应当只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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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芯妈,与孩子共同成长;与您共同探索育儿之道。每日遇到新问题,每日解答新问题;互帮互助,敬请关注[芯妈心语]。

教师被学生打事件:杨老师输了,家长和学生赢了,但谁是最终赢家?

在这里我不评论到底是谁的错,咱先说说结果,在这次事件中明显是我们的人民的教师,辛勤的园丁杨老师输了,输的很彻底。那位家长和学生是大赢家,赢的盆满钵满。可是不管什么事就怕反过来分析,杨老师是输了,她输的是现在,将来她还有几百种方法生活的会很好。可那位家长和学生赢了,你想想你赢了什么?不要说你选择去一中去上学,除非你出国上学,如果在国内,在这信息化时代全国人民谁不知道你家是什么德行,中国的教师谁敢这样的学生,不管你官有多大,权有多重,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饭碗跟你玩了。你是赢了你一辈,毀了他一辈,灭了下下一辈,试问你赢了什么??

再说说我们上学的时候,课堂上犯了错,或书背不下来,或作业没写完等等……老师动不动就是板凳腿招呼上了,什么教鞭啊,板子啊都是小儿科了,也没打残一个,。就你这学生老师用课本打几下就受不了了,弄出这么大动静。就这么个人以后进入社会能干什么?什么单位敢要,什么企业敢收“不要想着以后别人不知道谁是谁,地球人都知道”也许家长位高权重可以保护你该子,那也只有一个办法能保孩子一辈子,那就是不求同年同月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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