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和父母一本有确权房子能分户口吗?

观点一

如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接近尾声,部分确权较早的地区已经领到了土地确权证书和宅基地确权证书。农村土地确权对农民来说有诸多益处,除了重新确定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外,也为未来农民领取拆迁补贴,房屋抵押贷款等奠定了基础。

不过在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也发现不少问题,比如说出嫁女的宅基地问题,儿子婚后重新分户申请宅基地自然不必说,但是女儿出嫁后涉及到户口和宅基地的问题,不少村民对此依然疑问重重,出嫁女对娘家的宅基地有使用权吗?出嫁后宅基地应该怎么办?如果父母去世了,出嫁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呢?

其实农民拥有土地拥有宅基地这些都跟村民的户口性质有关,如果出嫁女出嫁后已经将户口迁移到了婆家,那么这类出嫁女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重新申请宅基地,自然也就不再拥有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出嫁女出嫁后户口未迁移依然留在娘家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出嫁女对娘家的宅基地依然享受使用权,即便是父母去世后,也是可以继续保留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其实宅基地继承这句话是不成立的,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宅基地是属于国有,农民仅仅是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因此并不能继承。村民虽然对宅基地不具备继承权,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宅基地“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就占据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出嫁女是独生子女的,这种情况下父母去世后是依然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的,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宅基地法律规定,虽然具有继承使用权,但是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在使用期间是不能重新修建的,直至房屋自然倒塌后村集体收回。这也给独生女儿家庭提个醒,如果想延长宅基地和农房的使用年限,最好在父母在世时对房屋进行修建,早做打算。

最后很多农民朋友对于宅基地的申请办理手续并不了解,现也一并附上:

①由本人向村集体或者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

②村集体或者村委会就此事召开会议讨论;

③讨论通过后村集体或者村委会提交给乡人民政府审核;

④乡级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上报县政府审批;

⑤符合条件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观点二

这个问题有点不太明白,不知道题主所问的是出嫁女能否迁出户口还是和父母分户在本村有独立户口,权当是后者吧,那么晏子就来说一说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正常来说,在农村,出嫁女是要将户口迁到婆家的,特别是过去,人们非常重视户口,一家人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头上的非常少,只有家中有在外工作的人员才能有这种现象。所以,闺女一旦结婚,都会及时把户口迁到婆家,这样就开始享受婆家村的分地及其他待遇,再和娘家无关了。

现在,在农村也不太重视土地了,结婚后女方是否把户口及时迁到男方,都是根据情况,没有强求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家庭所在村集体福利比较好,一般的出嫁女都不愿意将户口迁出,而继续留在娘家,婚后所生子女,也可能随母亲落入外祖父家,但通常情况下男方的户口不准迁到女家。这种情况在城区村和矿区村比较普遍,所以这些村庄往往会制定村规民约,一个家庭只允许一个女儿户口留在娘家。

还有一种情况,农村女子找到城市对象,由于城镇不再享受平价粮油和安置工作,农村也不再收皇粮国税,所以这些农村姑娘可能并不把户口迁到城镇。比如说,晏子是非农业家庭,儿子在县城出生在县城长大,属于非农业户口,找了个对象是农村的,至今也没有把户口迁到城里。

以上两种情况,虽然出嫁女户口还在娘家,和父母一个户口本,即使在娘家有名下的房子,也是不允许和父母分户的。比如城区村,由于旧村改造,可能一套民房换两套楼房,这种情况下父母往往会给女儿一套楼房,但是当地村是不会允许其和父母分户成为独立户口的,只有在父母去世后,才能将户主改成自己。而公安的户籍管理规定,也有一条,必须有一个子女和老人在一个户口本上。

那么,什么情况下,出嫁女儿在本村有房产,可以和父母分户呢?通常情况下,就是女方结婚出嫁,但没有嫁出去,或者招了养老女婿,或者嫁给了本村男青年。这种情况下,只要女方家中还有姊妹可以和父母一个户口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产权证明到派出所要求和父母分户独立。

当然,各地的分户标准也不完全相同,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总体来说,分户必须有确权的房子,但并不是有房产就可以分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49038204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大家在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