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拉人头是受害者吗?

观点一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拉人头的人属于非法集资的帮助犯。

到底是不是传销或全都是传销?

在视频中央视财经记者以(万通奇)理财投资为例,跟长期被曝光过的平台“维卡币、YBI众筹、MMM、莱汇币、星火草原、STC二元期权、世界云联、沃客理财等”投资模式完全如出一辙,以投资发行的虚拟货币,股权众筹等虚构理财,投资者可投资几百元到几千甚至上万元不等的投资金额,而共同特点就是承诺高息回报,最低30%,最高可60%甚至有的更高的离谱。

先包装:

非法集资传销份子,通常在吸引投资进来前都会先对该项目进行包装,共同特点都是以来自海外马来西亚 韩国,某某集团集团,全球市场等字眼,不是虚构这些背景就是冒充其它企业旗号,如今年的【中翌理财】这些,还有更为低智商的宣称是古代皇族后裔,近代的叙利亚卡扎菲资产。

当包装好后,这些不法传销份子会通过微信,PC站,移动端与PC端烧钱推广吸引大量投资者投资,当然前期的这些钱都是会从羊身上掠夺来的。接着会告诉投资者他们的理财产品是,全球唯一,世界领先,未来科技,无风险,100%赚钱,当投资者相信之后,接着把偷换概念的传销模式告诉投资者:

静态投资:

这个我们看的听的都起茧了,动态无法就是你投了钱进去成为该平台理财会员后,什么都不用做每天就可以获得1%,2%......的日息回报,等于是投1万元进去,一天都有100-200元收益,一个也可赚3-6千元,月息高达30%-60%。这么高的回报肯定需要一个借口来打消投资者的疑虑,骗子会这么说“投资者的钱我们都是投到了房地产,拍电影,科技研发等方面了”,好我们姑且不讨论这问题,试问下当地产开发商开发商品房从拿地到建设,再到开盘等等,最快都要一至几年时间才可以开盘售卖。拍电影投资,一部电影拍的最快也都差不多一年,像《老泡儿》这样简单的场景花了多长时间?还有说到科研更不靠谱,科研最大的成本就是时间,一项顶级技术耗时10年都很正常。

当然骗子会反驳我们房地产是提前预售的,做房地产行业的人最坏算这些成本帐,拍电影的人更懂电影没上映没票房赚毛线,搞科研的更不要说,那骗子回报投资者的月息30%60%回报率这么高,而且都是一投资就可以拿到回报,毒品,军火行业都没这么高保利,传销就拆东墙补西墙,拿新会员入会费贴老会员。

动态投资:

骗子会接着告诉你,静态做着等钱赚不了什么钱,你得学会钱生钱,去拉新的会员进来,当投资者犹豫时,他们会拿出另一手段塑造其它会员通过拉人头赚多少钱了。

这就是他们的动态模式理财,通过发展等级会员获取佣金提成,而新进的会员往后发展的会员可以无限拿提成,躺着赚钱。当有人反驳这是拉人头就是传销时,他们会极端的攻击“保险也是拉人头,卖货拉人也是拉人头等等”,最终你把他说服了,他又会说我们有产品,怎么可能是传销,你反驳现在拿有直销牌照一样有产品涉嫌传销被查的好几个了!接着还有更洗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条文审判案件。而有关如何辨别传销的国家法律早就公布出《禁止传销条例》凡事符合规定的,就是传销,不需要再需要谁说的算,依法治理。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虚拟货币复利投资】骗子玩弄鼓掌

目前最常见的这种虚拟货币投资的媒介是通过网站或移动端APP来实现,通过设立平台的虚拟比,比如维卡币,莱汇币这些,投资者注册成为会员投资1万元,骗子可以帮你往账户上充值等值1万的虚拟币,也可以充值10万,百万虚拟币,这些都可以技术随意修改,而投资者的钱却是流入到了骗子洗钱的账户上,而很多傻乎乎的投资者还对骗子说的“钱不经过我们平台,我们是不收钱任何费用的,只收平台维护费”信以为真,这是多么可笑和滑稽,无利不起早贪黑。而投资者们完全就是被骗子愚弄,骗子虚构的虚拟币会告诉你赶紧投,投的越多越好,看又升值几十倍了,投资1万升值100倍你就是未来的百万千万富翁,结果很多的投资者去银行贷款,抵押车房拿钱来投资进这些骗局平台,甚至还拉上亲朋好友,就是为了赚动态的人头奖,还美其名曰“有钱一起赚”

骗子可以在他们的网站上可以开始无数个投资者账户,可以给你无数虚拟的数字币,这就跟给你一张空头支票随便你填写多少都是,反正就是无法变现,也永远无法变现,升值多少百倍千倍都是一文不值,看看近期的【YBI】就知道了。

网络上骗子除了通过虚拟货币传销外,还把传销包装成合法的股权众筹,通过自己搭建平台网站,吸引投资者进来投钱,投资者可以在网站进行买进与抛售股权,完全跟股市交易市场,新三板等机构功能一样,很多投资者不明就里的看到高回报高收益,被骗子宣传的,只要你购买多少股,我们一旦上市了回报就是百倍千倍,百万千万富翁很正常。除了这些骗子还玩起了保本无风险忽悠,通过搭建虚拟网站平台,让投资者进行买卖抛售,对投资者称只涨不跌,一旦跌了由平台来回购,这时又会有人质问,那你们公司不就是亏了吗? 骗子又以“我们不会亏,我们一旦上市了,发行估价高于现在”听起来很有道理,但也只能忽悠不懂理财方面的投资者,此类涉及到私募,众筹方面投资知识结构的。

众筹的兴起源于美国,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不是捐款,支持者的所有支持一定要设有相应的回报。

众筹规则:

1、筹资项目必须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筹资项目完成后,支持者将得到发起人预先承诺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支持者

3、众筹不是捐款,支持者的所有支持一定要设有相应的回报。

目前国内众筹平台有淘宝众筹,京东众筹,36氪等平台,公开,全程跟进,如京东的众筹

发起的众筹必须有回报投资者,回报的形式可以是物品或服务类,而不是拿着投资者的钱去套投资者,再鼓动下线发展下线获利,此类就是赤裸裸的庞氏骗局传销

网络上出现很多的打着众筹的传销份子开的网站,已经是违法行为,扰乱金融秩序,前面的央视财经报道的 人民大学赵副校长也提到过,随意搭建个平台功能模仿股市交易,吸引投资者进来已经是不合法了,而后边的赤裸裸的拉人头等级下线更是非法集资

央视爆料的,很多传销平台都是关网这一平台后,又换着马甲继续行骗,注册无数个公司,注册资本上亿的(注册几个亿都不是问题,不需要验证)来欺骗不懂《公司法》的受害者,以为这平台真花了真金白银1个亿去注册。还拉着原先被骗受害者继续忽悠投资下一平台肯定赚回来,已经赔钱的受害者以赌博的心理又继续上钩了,所以为什么小编收到不少的受害者来信息说,自己投了好多个平台都是亏的。

我们常听到的“代币理财,拆分,福利,三出三进等”网络传销术词,传销平台会对外宣传市场发行多少万币,永不增发,求大于供,只涨不跌,多久之后就拆分币,一旦拆分就翻多少倍,说到底就是骗子在网站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这些传销平台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更多的钱,设置多类投资种类,就如“三出三进”,玩的就是老会员吃新加入会员的会费钱,一旦没有新的会员交钱,平台就会卷钱跑路。

我们在网络上听到的各种虚拟货币(不是比特币)马特币,维卡币等等,这种完全是可以随便开始一个网站虚构出来的,就是一堆数字,爱怎么玩都行。

公安逮捕非法集资传销人员

在今年仅半年时间,这类传销骗局平台就高达数百个,而公安机关打掉了一个又一个为何就难以阻止这些骗局继续扩散,得不到遏制。

原因很简单,涉案人员覆盖全国各省,而且都是网络咋骗涉及到不同地区管辖案件,材料难以收集调查,对案件侦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虚拟货币】到底能不能赚钱?

到底受害者的钱被谁赚了?下边的这平台犯罪嫌疑人包某道出了行业秘密“谁看得懂跑得快,谁就赚”,所以能赚的是卷钱跑路的金字塔上层的,还有就是到处拉人头的领头者,所以为什么很多平台跑路了案件无法进展就是一层包庇一层,因为谁都知道大家都有的赚,苦的只有这些投资者血本无归。

在央视财经记者对包某的采访问到“明知是骗子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包某的回答是“吃到一块肉,就会想吃第二块肉,只是人的天性控制不了”正因为是这些不法份子,看透了投资者的贪婪,所以才会这么轻易把钱骗到手。

最后,小编也提醒下那些还正在玩此类投资或准备投资的,天下没有免费的馅饼,不要觉得自己有多聪明跑得快的侥幸心理,这类的投资在这几年来使得多少人妻离子散,卖车卖房,借高利贷,搞得最终血本无归逼得自己走向自残之路,你所每获取到的钱都是像央视新闻里身患重病的大姐的救命钱,这些今天到你手里,明天可能下一个就是赚你钱的人,这种击鼓传花的传销把戏只能最终害人害己!

"阿里巴巴创始故事揭示投资拉人头的不同情况:受害者还是同谋者?"

阿里巴巴的创立,马云拉了两个人:一个叫孙正义,投资2000万美元,赚了五百亿美元;一个叫蔡祟信,据说当年年薪500万元,来阿里巴巴月薪500元人民币,现在拥有资产70多亿。

个人认为:投资拉人头是不是受害者,要看投资的动机和结果。

据网络介绍当年马云创建阿里巴巴,向很多人,很多金融机构寻求过帮助,但并不被人看好。最后说动了软银的孙正义投资2000万美元。

阿里巴巴成功后,马云拉孙正义投资成为了故事,甚至是传说故事。

现在人们心里投资拉人头有几种情况:

1.传销式

即拉人者本身也是受害者,不了解事实情况,为了获取短期利益不断拉人进来投资,结果金字塔轰然倒塌,致使很多人血本无归,自己也从受害人变成了帮凶。

2.钓鱼式

人为设置陷阱,虚构事实,以高额回报或者是高额利润为诱饵,采取用后面投资为前面投资人补仓的套路,不断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满足一己之私利。一旦后面投资不足弥补前期人投资回报,就造成资金链断裂,致使投资人被套牢,血汗钱被骗。

这样的投资拉人头不仅不是受害者,而是典型的非法集资人和同谋者。

3.断臂式

有的企业,因为“暂时”的困难,向其他人寻求支持,总在黑暗中寻找希望,一次次借新还旧,但由于种种原因,最后企业被拖垮了,入不敷出,终于支持不住倒下了。

个人认为这种投资拉人头的人,基本了解事情的状况,为帮助企业脱困,自己也投身其中,属于受害人。

个人认为:了解项目的真实状况;了解投资资金的真实去向;了解还款资金的合理合法来源;不仅仅以资金回报为导向的投资拉人头也应该是受害人。

总结:

世人多以结果为导向,即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

只要是能最终达成皆大欢喜的,就可能是下一个传奇的投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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