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继承农村房屋可,宅基地不得继承)

继承农村房屋可,宅基地不得继承

对于题主所说的宅基地和房屋的产权的继承问题,其实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对于农村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大部分农村的房屋需要得到房主的许诺或认可,或者说法律范围内的不一定需要有关产权的继承问题。对于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为村集体,所以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城市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房屋,但无权继承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都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村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另外,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有农村村集体组织之内的成员才能享有,而农村村集体组织之外的成员就没有资格享受。那么城市户口的子女就属于村集体组织之外的成员,所以就没有资格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无权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不过,他们完全可以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因为他们父母具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城市户口虽可以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但不能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扩建、翻建以及改建,待房屋自然坍塌无法居住的时候村里就会拆除其坍塌的房屋,并收回其宅基地归为村集体组织所有。

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其实规定上面来说是只能属于农村户口所有的土地。以及想要用这些土地的时候,只有农村户口可以使用,可以申请使用。

那么城市户口就没有办法申请得到这些宅基地的问题。所以针对于这个情况,我们看来假如你的户口已经搬迁出去,那么你想再次回到农村里面申请宅基地将不会被允许,也没有这个申请的可能。

他们会直接驳回你的申请,毕竟你的户口不是在农村里面,你已经不是农村里面的一份子了。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假如你的户口一旦搬迁出去,那么在基地上没有房子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是宅基地就会回归到中集体的状态之下,可以进行再次的分配和使用。

《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收回的情形做了规定“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在政策法规越来越健全、执法越来越严厉的当今,特别是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一户多宅的情形,将依法依规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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