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观点一

秦统一六国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废除分封,推行郡县,由皇帝掌管军政官吏任免,"焚书坑儒″以镇压儒生复古,颁布法令,按亩征税,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修筑长城以防匈奴侵犯等等措施,对巩固统一,推动经济文化发展和民族融合起到进步作用,但劳动人民也不堪重负。在修筑长城,不后修筑皇陵,兵马俑,无不凝积着劳动人民的血汗。

政权稳定以后,施行暴政。一人死罪,诛连九族,轻者斩脚、割鼻,制造大量冤狱,但凡有错,被罚苦役。待秦始皇死后,秦二世统冶更加残暴,苛政猛于虎,这使阶级矛盾不尖锐,终于在2O9年陈胜吴广在渔阳戌边途中,因遇天时不利而误期,要被斩首的情况下,发动了中国历上第一次农民起义,这就是官逼民反啊。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纵观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统治,哪朝哪代不是如此,皇帝就是法,氏族家天下,仅管有的在建朝初期,釆取一些让步,也是为了固巩统治,也是短暂的,最终还是免不了灭亡的厄运。秦朝就是证明。

秦朝的法制对统一六国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秦以“法”打天下,汉以“孝”坐天下;

“法”灭邪魔,“孝”生正道;

“法”禁恶欲,“孝”结善果!

打天下要——“刚”;

治天下要——“柔”,

刚柔并济,阴阳调和;

一张一弛,方得始末!

秦朝为鼓励士兵勇敢作战,颁布了一干法令——

“奴隶立功,王子同赏!”

”唯军功可为‘大丈夫’也……”

不管您老子是何许人也,也不管您有多财大气粗——

在这里想使银子走后门连“窗”都没有!要想升官发财那还得以“斩首多寡”为对应标准,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买卖公平!

对于底层奴隶与基层耕农来说幸福降临得太突然了,真是“翻身农奴把歌唱!”

看到了希望的小火苗正在冉冉升起,继而越燃越旺愈演愈烈,造成熊熊大火燎原之势,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

以致六国被统一了……

火过则熄,论功行赏,封妻荫子;逐又风平浪静,归于世俗,心中的火焰已燃烧殆尽了……

此一时彼一时,尝到甜头的统治者们还固守着原来的“法打天下”,不仅一成不变,而且变本加厉……

如此社会矛盾不断升级——

然这并不能因此而说“法打天下”是具有后遗症的选择——

军队的“军令如山”,“军法无情”,“奖罚分明”皆是靠军法与规则来保障实际运用成果的!也是特殊团体机构的一种特有文化制度体系,如此“法治”在当时的背景下出色地激发了士卒的斗志,有效地保障了士卒应有的劳动成果,继而使战斗力大大提升,达到了空前未有的盛况!

由此可见利大于弊,绝对不是什么“七伤拳”……

即使在“守天下”的时候,“法治”也不是不能靠,错就错在——

唯靠‘法’—— 治天下……

商鞅变法对秦朝统一六国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也立竿见影,功效显著!

然此举也为秦朝带来了一些隐患(当然我们不能埋怨商鞅,毕竟其也没有处在“后半场”中,一切无法预料……),多少有一丢丢拔苗助长,但却没有及时进行“早期防疫”,更没有注重“后期营养”的摄入及跟进!如同光长了一个“傻大个”,以致一旦跌倒,一蹶不振……

错就错在秦朝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还“死扳教条”,不能应对新形势下的变化,更不能调整新时期的种种矛盾,抱残守缺,固守“一招鲜吃遍天”,焉能不败……

试想秦朝若在得天下后——

以“法治”去规范民众;

以“仁德”去教化民众……

三世、四世 ……

也未可知也!

谢谢支持,请多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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