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包衣奴才是干嘛的,地位高吗?(清朝八旗中包衣并非奴隶,地位有上升渠道)

清朝八旗中包衣并非奴隶,地位有上升渠道

这事儿要扯起来可就长了,其实清朝所谓的包衣奴才完全是满洲语言汉字化造成的误解,在八旗建制里包衣非但不是奴才,相反应该算一种事务官的角色。在顺治末年清朝就明确过包衣和奴隶的名称区别,只是很多人没有留意而已。

从阶级上八旗的结构其实应该这样的,天下最大的是皇帝,皇帝大于等于旗主(兼任旗主),旗主大于领主,而领主下边是正身旗人和包衣人。在地位上正身旗人大于等于包衣人,就是说正身旗人也可能去做包衣的事情,但地位高于他们。

在八旗结构中真正的底层奴隶叫“旗下家奴”,这部分人连个户籍都没有,完全依附主家存在,法律上类似明代的贱民。他们不能参加科举、捐官,不能和旗人通婚、被旗人杀了也不用赔命,就算杀掉他的是汉人也会减一等罪。

在出关以前这些“旗下家奴”大抵是来自于战争中掠夺的汉人平民,因为彼此缺乏了解,明末时期的汉字文献常误写作“包衣”。后来清军出关,大量圈地掠夺,又产生了一大堆奴隶,连普通旗兵都有五、六个奴隶。于是他们把出关前的奴隶叫“陈奴仆”,用来区别两者。

这样新陈混杂的结构必然造成混乱,康熙时期权臣索额图之子阿尔吉善家里就多大541个奴隶,加上名称与包衣混淆,经常有正经的包衣人被当成奴隶收拾一顿(真的)。于是顺治才下令彻底在名称上区分两者,包衣和旗下家奴完全是两个阶级。

不过旗下家奴是有上升渠道的,他们可以通过立功来“开户”,“开户人”就是正常的旗人。而且一直到清末旗下家奴也有来源,电视剧里演的官员犯事,被皇帝“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就是当这玩意儿,据说这些会写字的奴隶还挺受旗人欢迎的。

其实所谓包衣完全是后金半原始社会的产物,最早《满洲实录》记载就是女真统治家族或者下层家庭收养、接纳的非血缘关系成员,字面上直接翻译就是“家的”“家里的”,后来不正确的引申为家仆。

其实最早他们与正身旗人的地位大抵相当,只是负责的职务不同,正身旗人主要用来训练和打仗,所以常被称为“外八旗”,而包衣们通常负责护卫、家务、差役、随侍、生产管理,所以常被叫做“内八旗”。

因为后金政权一直都属于掠夺型,所以明显“外八旗”获得利益更方便,也更容易晋升为领主,所以渐渐的压了包衣一头。但上三旗的包衣依然是一般人惹不起的存在,因为人家算老大的“家人”,晋升空间比下五旗正身都大。

包衣中其实也是有阶级存在的,比如上三旗包衣就被称作“内务府属”,是皇帝的“家人”,故此身份地位完全等同正身旗人,不止有独立户籍,还可以做官,享受一切旗人的待遇。乾隆时期的内阁成员来保就是包衣出身,雍正年间的军机大臣高斌也是包衣出身,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来自内务府。

而下五旗的一般叫做“王公府属”,因为是王公的“家人”,待遇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混的好了有户籍,混不好兴许没户籍,当官前景也不如上三旗,大部分只能在王公府混个属官。不过如果朝廷征调这些人为官无需家主同意,那算有点前景。

总体来说包衣虽然比较像家仆,但主家没有任何权利虐待,随便殴打都不行。道光年间惇亲王绵恺私自囚禁包衣,被皇帝直接降成郡王、革去宗令,还罚俸三年赔给了包衣,气得绵恺当年就暴毙而亡。而且清朝这200多年的时间里,也不乏仆大欺主的例子,康熙的堂兄杰书就被包衣把岳父家给拆了,这倒霉孩子还得请示完康熙再去处罚。

总结起来吧,清朝的包衣不是奴才,即使是奴才也是相对皇帝王公而言的,在八旗体系里虽然结构偏下,但地位不低,有良好的上升渠道。真正倒霉的应该是“旗下家奴”,他们的地位还不如种地的汉人,扯淡完毕。

观点二

奴才一词,通常是贬义的意思。即使在清朝,如果是在民间,奴才还是一个贬义词,就是指那些失去自由奴仆,或者地位低微的人。但是,在清朝的旗人中,奴才却成为一个褒义词了,没有一定身份是不能自称奴才的。而这些自称奴才的人,通常就是旗人中的包衣,这才有了包衣奴才之说。

“包衣”是什么呢?这要从清朝的八旗制度说起。

清朝满人的前身是女真人,最初以游牧、狩猎为主。女真人在每次出猎之时,会设置临时的“牛录额真”,即十人小队的头目。努尔哈赤时期,改“牛录额真”的汉译为“佐领”,统辖的人数也由10人扩大为了300人。

随着努尔哈赤部族的壮大,佐领的人数越来越多。于是,努尔哈赤将每5佐领设置为1参领,并设参领(甲喇额真)1人;每5参领为1旗,设都统(固山额真)1人。都统之上,为各旗的旗主、领主。

最初,八旗只有满人八旗,后来又增设了蒙古八旗,汉人八旗。所以,实际上“八旗”共有二十四旗。

皇太极时期,八旗又被划分为了“上三旗”和“下五旗”,上三旗由皇帝亲领。上三旗固定包含正黄旗和镶黄旗,皇太极时期加上正蓝旗。到了顺治时期,多尔衮将自己统领的正白旗划入了上三旗,将正蓝旗移出,上三旗从此固定。

旗人又分为两大类。一大类主要负责作战,这些旗人通称为“外八旗”,又称“旗分佐领下人”。还有一类,主要作为皇帝、宗室、王公之家的奴仆,担任皇室、王公府的官吏、护卫、随侍等职,负责管理家务,供主人差遣等等事务,这些人被称为“内八旗”,又被称为“包衣佐领下人”,即通常所称呼的包衣。

最初,包衣作为服务人员,是女真部的下层人员,以及统治家族收养的非血缘关系家族、外戚族人等。后来,战俘、契约奴仆、罪囚也都被归入了包衣之列。随着旗人规模的壮大,甚至一些觉罗宗室也被编入了包衣之列。

通常,包衣都是有单独户籍的,特别是上三旗包衣,全部都有独立户籍。而下五期的包衣,有一部分也都拥有独立户籍。拥有独立户籍的这类包衣被统称为正户,属于正身旗人之列。还有一些没有独立户籍的,依附在主家户籍中,但是成员的属性是包衣籍。

因为包衣中,人员混杂不同,其地位还是略有不同的。宗室、外戚或者被收养者,地位通常都比较高。包衣的身份,世代固定,即父母为包衣,其子女后代也均为包衣。通常,服务的辈数越多则越受信任,越受重用,地位也越高。所以,最初是战俘之类的包衣,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也会越来越高。

包衣男子可以参加科举,备选甲兵。包衣未婚女子,则可以被纳入皇宫,成为宫女、妃嫔,也可以被王公纳为媵妾。而上三旗包衣,因为直接服务于皇室,通常在内务府任职,地位相对下五旗包衣更高。同时,上三旗包衣的仕途机会也更多。下五旗的包衣,经皇帝特许,也可以进入上三旗,名曰抬旗。也有因为军功、世袭爵位从包衣佐领进入旗份佐领的,也被称为抬旗。

在清朝,包衣因为科举、军功,逐渐步步高升,成为朝廷要员,封疆大吏的还是非常多的。有名的曹雪芹家族,就是包衣出身。而嘉庆帝的生母孝仪纯皇后,即乾隆帝的令妃,也是包衣出身。可见,包衣的地位也是可以登峰造极,直达云霄的。

包衣为什么和奴才混在一起了呢?其实包衣是满语的音译,其意思就是家奴,全称“包衣阿哈”。因此,包衣通常会自称奴才。清朝的满族大臣,为了表示和皇帝的亲近关系,通常也会自称奴才,而皇帝也会欣然接受。

在通常印象中,清朝的汉人大臣是不可以自称奴才的,只能称臣。实际上并非如此。只要是旗人,都是可以自称奴才的,除了满八旗,也包括汉八旗、蒙八旗的旗人和包衣。只有不在旗的人,不仅仅是汉人,才不能妄称奴才。因此,“奴才”一词在清朝的朝廷之中,才成了褒义词。

包衣奴才,地位是相对较高的,比一般的平民百姓地位都高。其中一些地位较高,比较富有的,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奴仆。

按照清朝的制度,宗室、王公除了包衣之外,还可以购买家奴,被称为旗下家奴。外八旗人,以及包衣,也都可以拥有数量不等的旗下家奴。旗下家奴基本上属于完全的奴隶地位,是最底层的仆从,近似于贱民。所以,最初的带贬义的“奴才”,在清朝实际上是指旗下家奴。包衣奴才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主子,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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