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尧被解除兵权后,已经毫无造反能力,雍正为何仍要将其处死?(清朝名将年羹尧被处死的原因及其意义)

清朝名将年羹尧被处死的原因及其意义

年羹尧调职后,官员更加看清形势,纷纷揭发其罪状。雍正以俯从群臣所请为名,尽削年羹尧官职,并于下令捕拿年羹尧押送北京会审,给年羹尧开列九十二款大罪,请求立正典刑。其罪状分别是:大逆罪五条,欺罔罪九条,僭越罪十六条,狂悖罪十三条,专擅罪六条,忌刻罪六条,残忍罪四条,贪婪罪十八条,侵蚀罪十五条。

历代的皇帝对于谋逆罪不可以容忍,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明代的“蓝玉案”株连杀戮的人数多达1.5万人,让人震惊。蓝玉担任的官职最高,是大将军,所谓“爬的越高,摔得越惨”,蓝玉的下场也最惨的,受到剥皮的极刑。因为蓝玉被判定的是谋逆罪,按照明朝的规定,谋逆罪一般都是碎剐凌迟处死,朱元璋考虑到蓝玉也算自己亲戚,宽大处理:碎剐改成剥皮。他令人将其整张皮剥下来,在皮囊填充上干草,传到各地官府轮流观赏,达到杀鸡儆猴、以儆效尤的警示效果,这种做法让人毛骨悚然。朱元璋为什么要将蓝玉剥皮呢?就是因为蓝玉是谋逆罪,威胁到皇权。

年羹尧犯的罪中有谋逆罪,这是历代皇帝最不能容忍的,在皇帝看来,贪污罪、受贿罪、欺压百姓等罪虽然也是他所痛恨的,但是相比谋逆罪来说,就不那么严重了。为什么说谋逆罪是皇帝不能容忍的呢,因为谋逆罪直接威胁到皇权,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相当于有人要杀皇帝,皇帝不杀他是不太可能的,古代谋逆罪一般是凌迟处死,凌迟处死始见于辽代。“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

年羹尧的92项罪行中应服极刑及立斩的就有30多条,雍正念及年羹尧功勋卓著、名噪一时,如果对其加以刑诛,恐怕天下人心不服,自己也难免要背上心狠手辣、杀戮功臣的恶名,于是雍正开恩,赐年羹尧在狱中自尽。

年羹尧之死:权力腐败与谋反的结局

雍正帝即位之初,四川总督、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因有拥戴之功,且战功显赫,所以深受皇帝的器重,不仅被进封为一等公,享受远超于其他大臣的殊礼,而且兄弟子侄也全部获得高官显爵,一时权势熏天。雍正帝为讨好年羹尧,动辄便在奏折中写出“尔之真情朕实鉴之,朕亦甚想你”、“不但朕心倚眷嘉奖,朕世世子孙及天下臣民当共倾心感悦”(见《清世宗实录》)这样无比肉麻的话。

然而,仅过了3年多时间,年羹尧便突然失势,被罢免全部官职,并且很快便被囚禁起来,一时震惊国人。按照常理来分析,不管年羹尧因何事入狱,但沦为阶下囚的他,显然已经没有造反能力,对雍正帝也构不成任何威胁。但饶是如此,雍正帝还是很快将年羹尧处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其实,年羹尧之所以败死,有着相当复杂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4点:

结党营私。年羹尧自恃功勋盖世,加之皇帝对他极为倚重,所以频频插手官员的铨选、任免等事务,而慑于他的权威,凡是年羹尧所保举之人,吏部、兵部都会优先录用,时称“年选”。由此,从朝廷到地方,逐渐形成一个以年羹尧为首领,以陕甘、四川官员为骨干,包括其他依附官员在内的小集团,人数多达千余人。

与此同时,年羹尧还利用权势打击政敌、排斥异己,凡与己不合者必除之。在这种情况下,年羹尧身边聚拢了大批趋炎附势之徒,他们或者用重金贿赂年羹尧,或充当“打手”来助其铲除异己,或创作诗文来阿谀奉承。总之,随着年羹尧权势的攀升,在朝廷内部出现一个势力强大的“年党”,对皇权形成巨大的威胁。

擅作威褔。年羹尧恃宠而骄,从来不把同僚放在眼里。据史书记载,年羹尧驻军边疆时,蒙古扎萨克郡王、额驸阿宝在求见他时,必须行跪拜礼,而朝廷派来的御前侍卫均被年羹尧当做奴仆来驱使;在赴京朝见皇帝途中,陕西巡抚、直隶总必须跪道迎送;在京期间,王公以下官员都必须跪接年羹尧,而王公以上官员则必须下马问安,由此可见他的骄横。

不仅如此,每当诏旨到达军中时,年羹尧都不肯行三跪九叩大礼,甚至经常“不行宣读晓谕”。更加放肆的是,年羹尧在赠送物件给部下时,都会命令他们北向叩头谢恩,而发给总督、将军的文书,本属于平行公文,但年羹尧却经常使用“令”、“谕”等字眼,并且语气模仿皇帝。以上种种,均属于严重的僭越行为。

无人臣礼。年羹尧不仅对部下、同僚傲慢无礼,甚至在皇帝面前,也多有失礼之处。比如,年羹尧曾向雍正帝进呈其出资刻印的《陆宣公奏议》,皇帝看完后本打算亲自撰写序言,但是还没有动笔,年羹尧竟然以“不敢上烦圣心”为借口,自拟一篇序言并请求皇帝认可。再比如,年羹尧曾经在皇帝面前“箕坐”,毫无人臣之礼,令雍正帝心中颇为不快。

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天空中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祥瑞”,群臣纷纷上书称贺,年羹尧自然也在其中。按照年羹尧的本意,他想用“朝乾夕惕”4个字来称赞皇帝的励精图治,然而一时疏忽,却把“朝乾夕惕”误写为“夕惕朝乾”。雍正帝读完奏表后震怒,指责年羹尧“直不欲以‘朝乾夕惕’四字归之于朕耳……谬误之处,断非无心。”(见《清世宗实录》),并由此下定惩办后者的决心。

贪敛财富,意图谋反。据正史记载,年羹尧贪赃受贿、侵蚀钱粮,累计达数百万两之多,对于将整顿吏治、惩治贪赃枉法作为头等大事的雍正帝来讲,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此外,有迹象表明,年羹尧有过谋反称帝的想法,只因天象不利才作罢(“时其幕客劝其叛者,年默然久之,夜观天像,浩然长叹曰:‘不偕矣’,始改就臣节。”见《清代轶闻》)。

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年羹尧被解除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的职务,调任杭州将军,由此失势。当年九月,年羹尧被押赴北京会审,最终被判决92款大罪,其中包括大逆罪5条、欺罔罪9条、僭越罪16条、狂悖罪13条、专擅罪6条、忌刻罪6条、残忍罪4条、贪婪罪18条、侵蚀罪15条。当年十二月,年羹尧被赐死在狱中,终年47岁,而他的亲信党羽也被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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