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怎样解决光棍问题的?(古代男子娶妻并非简单,男女比例失衡的原因主要是战争和劳役导致男性人口大量减少。)

古代男子娶妻并非简单,男女比例失衡的原因主要是战争和劳役导致男性人口大量减少。

看到这个题目,感觉奇了怪了,古代想当光棍都难,还要去解决吗?

虽说古代有皇宫佳丽三千、王侯将相三妻(一正妻两平妻)四妾及溺婴等现象,似乎严重破坏了当时的男女比例和谐,但这些和战争劳役相比,只能算九牛一毛。

多数史料显示,各朝男女人口比例都非常接近。但是,实际存在结果却是女性比例远远超过男性比例。想想被称为“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都能娶到貌美如花的潘金莲,就不难看出,在古代男人娶妻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虽说武大郎只是个虚构人物,但是任何艺术都是取材于生活、来源于生活,也绝对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从秦灭六国,到楚汉争霸就不多讲了。男子死于战争、劳役都简直难以计数。如:长平之战,秦军坑杀赵军40万;项羽坑杀秦军20万;死于修筑秦直道、长城、陵墓的男丁多达数十万。

汉代初期规定,丁男服役年龄从23岁到56岁。但是,到了汉景帝时期,最小年龄又调到20岁。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西汉;公元前200年,率领32万大军远征匈奴,结果被匈奴40万大军围困在白登山7天7夜。出动大军就是32万,所需劳役至少倍数之多。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当时冻掉手指头的兵士就有十之二、三,而且没有吃,就更别说普通的劳役人员了。虽然没有此战伤亡人数的史料记载,但是如此大战,如此困境,伤亡人员至少在数万以上。

直到公元前195年刘邦病逝,国内消灭异性王的战争也算停止。当时虽有人口6300万,但是男子人口比例,相对女子的比例绝对非常悬殊。

接着,进入文景之治,男女人口比例逐渐拉近。但是,到了汉武帝时期,在位54年,基本打了54年的仗,卫青、霍去病等事迹就不一一细说了。据《盐铁论·水旱》记载:那时的徭役“发征无限,更徭以均剧。”当时已完全突破了服役期限。

后来,人们好不容易过了数十年的安生日子,又发生了王莽之乱,刘秀建立东汉,虽然打出“犯我强汉,虽远必诛”的大汉雄风,但是战死的男丁也是难以数计。据《后汉书·五行志》记载,有一首童谣:“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讲的是东汉桓帝时期,因为男子都去打仗了,所以在田里忙碌的都是些媳妇和婆母。

到了三国军阀混战时期,兵役和力役更加没有制度可言,基本都是:“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司马炎统一三国后,情况并没有改变,一年四季国家劳役没有停止的时候。为此,晋代思想家傅玄写下《拟马防诗》:“徭役无止时,征发倾四海。”当时劳役之沉重,致使百姓不敢成家立业。因此,有些男子残肢断股,只为侥幸逃避徭役。

东晋时期,徭役相比西晋更加繁重,男子16岁起,就要服全役。同时,13岁至15岁,61岁至65岁的男子还要服半役。

南梁、南陈时期,不仅男子要服徭役,而且妇女也要供役。同时,割据北方的各个朝廷,徭役同样繁重。例如:后赵的兵役制是一家五丁取三、四丁取二。营造宫室台观时,生发民夫更是多达数十万人。

公元589年,隋文帝结束了长达370多年的分裂、割据、战乱时代。朝廷规定男丁21岁充役,60岁免力役,每年服役20天。

但是,这样难得的好日子,百姓刚刚过了数十年,接着又迎来了隋炀帝大兴徭役时期,发数百万民夫开凿大运河、建造洛阳宫殿池苑,每月役丁200多万人。同时,又发丁男百余万修长城,死者十之五六。三次攻打高丽,为渡海造船,役匠昼夜立于水中,腰腿腐烂生蛆,死者十之三四。期间,民夫更是多出兵士人数几倍,因战争死亡民夫、兵士不计其数。从而,引发一场场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

后人对于唐朝 “贞观之治”多有称颂,但是在李世民、李治时期,唐朝依旧发生过东征高丽、西征突厥等战争。

其实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武则天的16年武周时期以及后面的近50年间,是相对平稳的一个阶段。由于人口的迅速增长,长安被称为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

但是,到了唐玄宗时期的安史之乱,之前难得增长的男子人口比例,又再次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据诗人杜甫的《石壕吏》诗中所讲,当时邺城一家的三个儿子都是戍卒,两个儿子不幸战死,家中剩下两个老人、儿媳和小孙子。但是,官府依旧派人来家中抓丁,老头子见势不妙,翻墙逃跑,而老太太却被差役抓去做饭。由此可见,乱世男丁人口递减率之高。

北宋之前的五代十国就更不用说了,但是北宋时期的对辽之战、对西夏之战等,后因“澶渊之盟”迎来了百年的短暂和平时期,接着又遭遇金国灭北宋,南宋岳飞、韩世忠抗金等战争,后来又被元朝所灭。

元朝兵役实行军户制,兵之家称为军户,世代为兵,并有四顷地的免役权和杂泛差役的免役权。但是,每个兵士的一切装备、粮饷、路费均由军户自理,所免赋役,竟然远远不能抵充所需费用。贫困军户甚至需要典卖田产、或卖儿鬻女以充役。

明代规定16岁成丁,开始服役,60岁免役。仅仅土木堡之变,明军死亡人数就高达近10万,役夫人数更难数计,而这些人都是服役的男丁。接着,又是北京保卫战,动用兵力22万,役夫更是倍之。

清朝时期的“扬州十日”,仅被和尚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基本都是男丁;大清年间,内外战争基本没有消停过,如:平定三藩、准葛尔丹、雅克萨、收复台湾、罗卜藏丹津叛乱、白莲教叛乱、清缅之战、太平天国等战争。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由以上不难看出,各朝代男丁人口因徭役战争均有极大减弱,此消彼长之下,女性人口比例自然远超男性。朝廷为了增加人口,便出现了各种鼓励和约束婚配的举措。所以,古代男子想打光棍都难。

至于古代溺死女婴,是为了躲避赋税,则更是说不通。因为,古代女子的赋税还不到男子的一半。关键男子还要服徭役,而徭役的风险更大,反而留守在家的女子对家中的贡献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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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如何解决光棍问题:逼迫女子出嫁、官媒制定婚姻、支持寡妇再嫁、限制富人纳妾数量、搭建相亲平台

古代一夫多妻制,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三房四妾。但是,娶老婆是要花很多彩礼,古代女人都是在家相夫教子,养老婆也是需要钱的。可以看到,男人想要妻妾成群,也要有钱去娶。同时,古代又是重男轻女思想严重,造成男女比例失调。这两种现象的存在,必然也会造成老婆资源的稀缺。如男多女少,有钱有权的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但是,穷的男人,没钱娶老婆,一辈子打光棍。再加上古代交通闭塞,古代女子不出门,男人娶老婆也只能在附近娶,也没有多少女人愿意远嫁。所以,古人也有着光棍节,打光棍也是男人的家常便饭。但是,男人光棍太多,对人口繁衍是非常不利的。再加上古代社会,是一种农业社会,人口稀少对创造财富和农业生产是非常不利的。那么,古代人是怎么解决光棍问题呢?

古代朝廷为了提高解决男人婚姻问题,一般是逼迫女子出嫁。虽然不同朝代的规定是不同,但是基本都有一个年龄区域。如男人在十六岁-二十岁期间,就必需娶老婆。女人必需在十三岁-十六岁期间嫁人。

如在晋朝,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需嫁人,否则官府强行给女子找对象。在《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这句话意思是说,当女子到十七岁时候,父母很难把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帮这个女子找老公,也就是强行命令出嫁。

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在南北朝的时候,《宋书·周郎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出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说,当女子到了适婚年龄还不出嫁,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家里人也要跟着去坐牢。在唐朝时候,男人过了二十岁,女人过了十五岁还没结婚成家,都要受到处罚。

可以看到,现代社会女子社会地位高,找对象都是眼光高挑,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把自己变为大龄剩女。但是,在古代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还为连累家人。所以,古代官府强迫女子出嫁,虽然不尊重女子意见,把女子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但这一切也是为了增加人口,客观上也解决了男人光棍娶不上老婆的难题。

在古代男女婚姻都是在父母的指示安排的,也是听从媒妁和红娘的话语。如在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就记载崔玲玲和张生的偶然相遇,就是在普救寺里。两人一见钟情,并且私定终身,中间就有一个红娘牵线,这个红娘就是媒人。这一种媒人是民间的私谋。

除了民间的私谋,还有着官府帮解决光棍男人娶老婆问题的专职人员,这也就是官媒。这一种官媒,就如同今天民政局发结婚证公务员的职责。不同的是,官媒权力更加大,可以用强制性手段给光棍男人娶媳妇,叫某一个女子一定嫁给某个男人,这一种叫做“拉女配”。

在清朝,也设置有“官媒”。如被发配在新疆的大量男子,为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和繁衍人口,就在当地设置了官媒,方便光棍男人找老婆。还有一些灾区的逃荒女子和农民起义军的妻女,被官媒指定嫁给某一个光棍,生育孩子繁衍后代。当时在开垦荒地的新疆地区,男队女少,光棍们为了娶上老婆,都竞相给官媒送“聘礼”,使得官媒油水充足。当时官媒也利用自己手中权力,如果光棍不给自己“聘金”,也会向光棍索取红包。

最为有意思是,官媒也为了防止单身男女私下来往,绕过官府这一关暗地私奔,也会经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查墙子”,就是在是男女经常私会的小巷子和旮旯处,把光棍男子赶走,使得光棍男子只能向官府送“聘礼”娶老婆。

虽然古代封建思想提倡“好女不嫁二男”,女人嫁给二男,在阴间会遇到两个丈夫的缠身和分割,非常不吉利。男人也是以娶不上黄花闺女为耻辱。但是,在古代为了保持男女比例,在男多女少地方,无论是官府还是民间,都是积极提倡寡妇再嫁,不是封建思想的从一而终、三纲五常。

尤其在北方少数民族中,由于草原气候的恶劣,繁衍人口对于保持民族生产力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北方少数游牧民族从不以娶寡妇为耻辱,在家族里弟弟娶嫂子、嫂子嫁叔叔的现象是很正常的家庭伦理。甚至在早期没开化的少数民族,还流行着“妻后母”的风俗,也就是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为妻子、中国古代四大美女王昭君,就是这例子的典型代表。她和亲嫁到别塞外,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能继续跟着风俗,嫁给了自己的儿子。这一种在家族里面的再婚和再嫁之政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繁衍人口,实质上也解决了单身汉的光棍问题。

由于古代有钱人可以花钱纳妾,占据着大量的女人资源。但是,国家统治者也看到了纳妾太多,必然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如贫富不均,使很多男人找不到老婆。于是,统治者也制定法规,限制富人纳妾的数量。

我国古代提倡一夫一妻多妾制,主要也是在官员层面的,但是伴随时代发展都是有所限制。在周朝,平民可以仿效官员,可以“一夫多妻”。秦朝比较注重法家的思想理念,提倡男女平等,妻子可以告状夫君。之后的历朝历代,“庶民一夫一妇”就是社会发展的主流。当男子满四十没有儿子的时候,才可以纳妾。

对于官员的规定,春秋时候诸侯可以纳八个妾,汉朝也是继续这个政策,分封的诸侯也享受这一种待遇。对于卿大夫,只能一妻二妾。在明朝,只有亲王才能纳十个妾,子嗣只能纳妾四个,再往下级别越低纳妾数量也就越来越少。

由于历朝历代对纳妾数量标准的严格规定,能避免富人和有权势的达官贵人占据更多女人资源,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

一妻多夫,都很容易理解,就是几个男人可以合伙娶一个妻子,然后轮流同房,也就是“共妻制”,也就是《西游记》中女儿国的现象。这一种现象在今天云南的摩梭族,以及在西藏一些地方都可以看到。

为了解决光棍娶老婆的问题,古代官府也如现代社会一样,搭建相亲的平台,鼓励大龄剩男剩女相亲,提供相处的机会。

如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相亲平台。在“仲春会”中,能为有生育能力和青年适婚男女提供相处的机会,提高男女结婚的概率。在《周礼》中的《地官·媒民》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仲春会”举办时间一般是在春天的三月,在会中都是需要结婚的男女。对于男女是否参加“仲春会”,官府是不做规定。但是参加了“仲春会”,一定要找到对象,否则就做处罚。

之后,民间的“七月七”七夕情人节、“正月十五”中秋节,都是给民间男女相亲机会的平台,都是为了解决光棍配偶问题。

总之,在古代由于男女比例的严重失去平衡,对国家社稷安危都有重大影响。古代朝廷都要积极解决光棍危机,使人口数量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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